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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琴的瀟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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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間來的小溪流
我有過撿錢的經歷,撿了5元錢。
那是小時候的事情了,我才十一二歲,記得是星期天不上課,我們幾個小夥伴約好去附近的柴油機廠撿破爛去,主要撿工廠擦機器的廢布,破碎玻璃,廢銅爛鐵。我們挎著提籃到處轉,尋找垃圾堆,翻找能賣錢的東西。忽然,在垃圾下面發現了一張5元的錢,我趕緊拿起來看了看,高興的向夥伴們喊起來“我拾到了五元錢”,幾個小夥伴也都圍攏過來看,有的說,你可發財了,不用再拾破爛了;有的說不知道是誰掉在了這裡,還有個小夥伴乾脆幫我怎樣話這個錢了,說你買個新書包吧,我也不知道怎麼花這個錢啊,也不知道是激動還是害怕,心裡通通的跳,懷裡就像揣了個小兔似的,再撿垃圾也心不在焉,回到家,就給了父親。
已經過去五十多年了,至今沒有忘記。
撿過,而且還不止一次,印象最深的有兩次撿錢經歷。
我記得撿過最大的一筆錢是在出租車上,大概有六千的。
這件事是發生在17年初秋,某個週末。
那天,我因為有事需要去市中心一趟,然後我隨意招了一輛計程車,剛上車時,我才發覺前排已經有人坐了,是一個男的,年紀約莫三四十歲。後排也有人坐了,是一個婦女,正在跟前排的男的說的醫院什麼的,還叫出租車師傅開快點。
我當時第一感覺,他們應該是夫妻。
我也沒有多想,就順勢坐在後排,開始閉目養神打瞌睡。
等我睜開眼時,才發覺那對夫妻已經下車了。
我也沒多想,百無聊賴的望著車窗外的一切,心裡還在想該辦的事情。
突然,我的眼角餘光被一個黑色的包吸引了,這個黑包是女士挎包那種型別,手提的,繩子有點短,此刻正靜靜的躺在出租車後排的角落處。
我當時第一反應是,這是誰落下的,怎麼這麼不小心。
但轉念一想,這個包莫非是剛才那個婦女的,因為有急事,下出租車太急,忘了拿了…
師傅,我撿到一個黑色的女士挎包。我跟前排的計程車師傅說。
啊?包?什麼包?
就是這個,我把黑色的挎包提起來,展示給師傅看。
喔,我也不知道是哪個粗心的乘客落在出租車上了。這樣吧,前面有個朝陽警察局,麻煩你最好把包交給警察。
我想了想,說:可以。
然後,師傅開了幾分鐘,我就在警察局門口下車,徑直往警察局大廳裡走。
正好遇到一位警察,問我,有什麼事需要我幫助嗎?
這個警察聽到了我的敘述,然後當著我的面打開了包:
只見裡面有厚厚的一疊錢,全是百元大鈔,有六千多,還有銀行卡,身份證,駕駛證,醫保卡…
我當時也沒多想,覺得應該的,又惦記著事情還沒辦,於是告別警察,快步離開了。
這就是我撿到最大的一筆錢的經歷。
還有一次,我是在網咖撿到2800元錢。
這還是我在成都上班的事。
有次,下班了,我去網咖網消遣打遊戲。
玩著玩著,我突然感覺想上廁所,於是我放下耳機,準備起身去廁所。
那知道剛起身,突然眼尖的發現隔壁座位下面散落著好幾張紅皮皮(百元大鈔),紅彤彤的,很是惹人眼。
再仔細一看,地上旁邊還有一個褐色的錢包。
這是誰的錢?怎麼落在地上了。
我當時第一感覺就是,也許是哪個網友上網,不經意間掏東西的時候,錢包掉在地上,自己還不知道。
我看了周圍,發覺沒幾個人上網,這錢應該怎麼處理呢?
於是,我毫不遲疑,撿起地上的錢和錢包,數了一下,有二千八百多。
這錢,我應該怎麼處理呢。是交給吧檯收銀的,讓他們交還失主;還是自己據為己有,反正當時心裡是糾結的不得了。
其實,說實話,我以前也丟失過錢,而且還不止一次,最大的一次丟錢,是在上大學,坐火車,丟了一千多,那是我差不多一個半月的生活費,導致我回學校那幾天鬱悶的很。
因為丟了一千多,我是節衣縮食了一個月,箇中心酸只有自己知道。
現在碰到這種好事,心裡是十分高興的,畢竟這筆錢,也可以算是一筆意外之財,也沒人知道,心裡很想把這二千八百元據為己有。
但轉念一想,算了,算了,人家丟了錢也許比我還著急,我於是鎮靜下來,打算在這裡等失主兩個小時,或者說,如果失主不來的話,我就交給吧檯失物招領處。
於是,我上完廁所,又開始玩起電腦來了。
也許冥冥中自有天意,大概時間過去一個小時,一個學生模樣的小夥子急匆匆的跑過來,滿頭大汗,在我附近東找找,西瞧瞧,不知道他在幹嘛?
我於是好奇的問,帥哥,你在找啥?
他剛開始不說話,還自顧自在找尋什麼?
我看他滿頭大汗的樣子,急得不得了,心裡也明白了:應該是他了。
就詢問他,你是不是丟錢了?
他見我開口,就差點哭了說:哥哥,是的,剛才上網的時候不小心把錢包掉了,這錢是我的生活費。
我問他丟了多少?
2820多,上面有張錢,我還作了記號的。
是這個嗎?於是我毫不遲疑的褐色錢包拿出來。
沒事的,下次注意了,於是我順手還給他了。
不用,不用,你自己拿著,下次記得不能這麼粗心大意了,幸好遇到我,要不然…
不用了,真沒必要,再說,這也是應該的。
我邊說邊安慰他,你如果真的感謝我的話,請我喝一瓶礦泉水,可以嗎?
可以,可以,只見他飛奔去吧檯跟我買了兩瓶珍珠奶茶,然後又跟我充了兩個小時網費。
我看到他的舉動,本來想阻止的,奈何他心意太強了,我也只好默認了。
後來,經過這件事,他認了我為哥哥,我們也經常聯絡,一起吃飯,一起嗨皮。
後來,我結婚的時候,他還給我送了一千的禮錢,這點,我在這裡感謝他。
說實在的,可能有人覺得我太傻了,自己憑本事,憑運氣撿的錢,為什麼主動歸還給失主呢。
其實,怎麼說呢,在我的觀點裡,不是我的錢,我一般不要,畢竟,這錢是不義之財。況且這點錢,也發不了幾個財。如果你換位思考,失主丟錢,該有多著急,多傷心呢?
所以說,撿到錢最好還是歸還失主,不能想當然的認為這是上天恩賜的禮物。
說實在的,“拾金不昧“、“拾金不昧”,這不是空口號,這是中華傳統的化美德,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牢記,不能佔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