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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心愛你40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婚姻的本質,是男女基於撫養孩子形成的合作關係。合作關係的特點,是大家都希望從中獲利而非吃虧,所以都希望找條件儘可能好的另一半。都怕吃虧的結果,就是多數人都選擇了和自己條件相當的人。只有雙方都覺得從合作中獲利,婚姻關係才能夠建立並維持。

    由此可見,婚姻中的兩個當事人不止要有感情基礎,還會有利益的博弈,原因就是雙方都不希望自己在合作中吃虧。

    那麼,你要對她採取什麼態度呢?從博弈的角度講,那就是先想清楚幾個問題:我對婚姻的期待是什麼?我能不能找到比她滿意的女生?假如找不到,我是要降低對婚姻的期待、還是“寧可單身”?

    從描述來看,按她的條件,你對婚姻(也就是對她)的期待是“共同承擔經濟責任。在難以開源的前提下,以她減少玩樂支出的方式,保證生活開支”。

    說明一下,這種問題沒有誰必須妥協一說,要不要妥協主要取決於雙方的資本和相互的感情。從事情的發展來看,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一、你沒有太多資本,否則會選擇一個白富美而不是她。也正因如此,你非常需要她做出妥協,否則連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

    二、如果她有更多的資本,如顏值更高或家底更厚,那麼也根本不會找你,要麼找個不用為了錢而殫精竭慮的富二代,要麼找個更樂意向自己妥協的人。

    三、你的絕交信,令她在權衡之後決定做出妥協。原因無關對錯,而是以她的條件,難以找到條件不明顯低於你、又肯給她更好待遇的人,她也做不到“寧要驕傲的單身”。

    綜上所述,如果把你的絕交信看做博弈的手段,那麼你取得了成果。我的建議是“既然她表態願意妥協了,那麼見好就收。和她認真溝通一下,儘量達成雙方滿意的協議”。別說當初選擇高首付是自己多麼負責任的表現,高首付你也有好處,因為婚後還貸部分才是共同財產,你也沒讓她佔到便宜,還想讓她多分擔。你不是小孩子,選擇的依據是結果,而不是發洩情緒。因為你的目的已經達到,關鍵是你也找不到比她條件更好的人。你不是小孩子,需要的是結果,而不是發洩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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