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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鄉野劉公子

    首先我個人感覺這個問題介於法律和道德的分界線不能單純用合不合法解答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公司就像是一個大家庭鍋裡有肉員工也會跟著吃肉喝湯,公司沒有盈利大家也只能喝湯了,

    介於特殊時期公司領導也會有考量,暫時定多少工資不重要前期是領導和員工共同度過難關後期公司脫離困境給員工適當補償也是一種方法。這是我個人觀點不知道能不能幫助到你,祝你工作順利,生活愉快。

  • 2 # 點作蘇格拉底

    這個規定,政府有相關的規定吧,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七十放發。具體執行還是看企業。

    我自己的企業,這個月也是按照百分之七十發,但不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按照我們正常的工資來計算百分之七十。而且跟員工說百分之三十還是會發,正常復工之後會給補上。

  • 3 # 海內存知己525

    按照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檔案指出:這次疫情對旅遊、餐飲、酒店、零售、培訓教育行業影響很大。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透過與職⼯協商⼀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時等⽅式穩定⼯作崗位。

    可見,即使企業因為經營困難需降低員工薪酬,也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而不能單方面強制操作執行。

    另外,如果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停產的:

    (⼀)未超過⼀個⼯資⽀付週期(最⻓三⼗⽇)的,應當按照正常⼯作時間⽀付⼯資。

    (⼆)超過⼀個⼯資⽀付週期的,若職⼯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付給職⼯的⼯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資標準。職⼯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活費,⽣活費標準按各省、⾃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

    北京市、安徽省、⼭東省、四川省⽣活費的標準是不低於最低⼯資的 70%,陝⻄省是不低於最低⼯資的75%,⼴東省、江蘇省、浙江省、河 南省、河北省、內蒙古⾃治區是不低於當地最低⼯資的80%,上海市、天 津市是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資。

    樓主所在地在北京市,所以按如果停工後按照最低工資70%發放,符合法律規定。

  • 4 # 染指青村

    我在武漢,自己經營著兩個小的店面,在去年的還沒有封城的時候,就感覺到了這場疫情的厲害,提前關了店鋪。員工也提前回到了老家,現在來不了武漢,電話裡面也溝通了一下。前三個月我會給百分之五十的工資,要是時間不是像我們預測的那樣,那後面我不會要求我的員工一直在家等著我這邊開業,這樣對他們也不公平。

    如果在公司裡面出現這樣的問題,員工在家裡辦公。公司付給員工百分之七十的工資合法嗎?這個應該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

    如果公司效益還可以,公司也可以考慮給予員工全勤工資,這個不管是對公司的現在,還是公司的將來的一個長遠規劃都是有利的。可以讓員工看到公司的人性化,為了這樣的公司值得付出自己的最大的動力,有利於公司內部的團結一致。

    如果公司現在處於發展的階段,或者是公司處於一個非常困難的時候,相信這個員工也理解公司的處理方式。也會和公司一起同舟共濟,共度難關。

    現在幾乎全國各地都是一樣的狀況,各行各業受到嚴重的打擊。我們也要相信這個社會,相信這些有責任的企業,和我們這些員工一起,抗擊疫情,還我們一個健康和諧的社會。加油!武漢!加油!中國!

  • 5 # 臺哥漁樂

    這種不可抵抗因素,多相互理解,不用太計較得失,畢竟企業壓力損失更大,一起度過難關,支援企業長遠發展更重要!

  • 6 # 鑄儚中國

    疫情期間,在家上班只發70%的工資合法嗎?給你2條鐵律,避免入坑。

    首先我表明自己的觀點,這肯定是不合法的!只要企業還有存在的條件,就應該按照合同發放工資。

    告訴你2條鐵律,避免入坑!

    1.你有情,老闆有義-堅持。

    突如其來的疫情,讓很多人都措手不及。你在為生計發愁,老闆在為成本和活下來發愁。一句話: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這個時候企業一紙令下:在家辦公,工資降低減少30%!三個月後公司業務恢復正常,所有工資補發,希望你與公司一起共度時艱!

    這個時候,我的建議是:識時務者為俊傑,與企業共渡難關。從另一個層面來說,就是在為自己積累印象分,企業一旦渡過難關,那麼未來晉升的機會老闆也會多考慮這些功臣。

    2.你有義老闆無情-拒絕。

    老闆打著疫情的旗號,正是想趁此機會開除或者減少人員成本,也不承諾恢復正常後給予補償。那麼作為你來講,就應該及時考慮自己的後路了。

    遇到這樣的企業,可以先委曲求全先做一陣子。但自己一定不要被老闆的花言巧語所迷惑。你要為自己找好退路,以備不時之需!

    一方面,尋找更好的平臺,在家辦公老闆也無法隨時監控你;另一方面,可以找一些副業增加自己的收入。目前已經到了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個體創業已經成為一個趨勢,只要用心尋找,機會一大把!

    總之,把握當下,做好規劃!從勞動法看,只要你為公司服務,那麼公司就無權剋扣工資,哪怕只是暫時;疫情無情人有情。從多方面考慮,接受與不接受,做好現在和未來的統籌規劃。

    —END—

  • 7 # 自愚自樂vloge

    疫情在家待業,公司發放70%的工資,客觀講還是比較合理的,畢竟是在家待業,工作狀態不是百分之百,而作為企業要承擔社保等各種開支,只能說合理。

  • 8 # 稚始梔終

    疫情下,國家和全華人民都很難!工資一下子少了30%,任誰都不能很開心,這是正常的心理,更何況你還在家上班。

    合不合法,國家早有相關檔案,你可以上網隨處看,我簡單說下

    1.正常上班的,正常發全薪

    2.2月9日後仍無法到崗的,按企業制度

    3.因交通問題無法到崗的,企業按合同工資發放。

    如果你應企業要求在家辦公,正常提供了勞動,應發全薪。

    只是,我們不能凡事都拿法律上綱上線!我們不妨也看下,我們在家辦公的效率

    法律是無情的,什麼事情都上升到法律上去說,是無法解決問題的,除非你就是不能接受,那就當糾紛,用法律解決沒問題。

    作為公司,考慮遠端辦公,既是考慮疫情,也是保護員工。可以啊,公司完全可以做足防控,一個通知,全員到公司上班,全員拿100%工資。公司這樣做,只要符合開工時間和環境要求,政府也必須支援不是?

    那好,如果真這樣,你能接受嗎?如果你可以接受,其他員工可以接受嗎?如果員工都接受,員工的家人接受嗎?

    所以,我們不能拿政府及企業給我們的關懷不當回事,不是嗎?

    企業和員工,度過難關是首要,把事情做對更重要

    人是活的,是有思想的,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我們要考慮遠的,但,也要考慮近的,近的就是先度過難關,近的就是先活下去,共同活下去!

    想想,自已在疫情期還有工作做,有工資拿,能夠滿足自已的日常開銷,比多少人都強啊!

    企業一旦度過難關,回到正軌,多好啊!

  • 9 # 王萊斯

    這個問題存在兩個種看待角度:1、從法理角度來說,有勞務合同來約束雙方,本次疫情屬於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果合同中有相關約定,遵照執行即可。2、從情理角度講,個人與公司屬於同一集體,應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現實關係。若是隻損失某一方,而另一方完全無恙的話,怕是情理上講不通。

    綜上所論,就看當事人如何置身於情法當中了。

  • 10 # 五穀雜糧小峰哥

    首先你在家辦公的工作量是不是跟上班一樣?如果是一樣70%是不合理,如果有所減少,也是可以接受的,現在疫情期間大家要相互理解體諒一下,因為誰都不想這樣

  • 11 # 東明大雷得

    這種情況只能按照特殊時期,國家出臺的特殊政策來執行,但是如果再沒有具體明確的條文下,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自定考核政策。

  • 12 # 小兔422

    理解你只發70%的工資的感受,你的想法是:又不是我不想上班,是單位不讓上,為什麼少發工資,這個想法沒錯吧?如果你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一下,不開工,產品沒法生產出來或有產品銷售不出去,這種情況下哪有資金回籠發工資,老闆也可以不發工資。每個人都不想遇到疫情這種事,現在大家都很難,你和老闆只能雙方做出妥協,這樣公司才能繼續下去,員工才有工作。

  • 13 # 仙人球56405

    這場疫情,大到國家,小到老闆和個人,損失都不小。發放70%的工資我覺得不違法,應當予以支援,畢竟這個月你沒有幹活,幹了活,就拿錢。沒幹活,少拿或者不拿,那沒有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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