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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勇往直前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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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吃水餃的竇心婷
從政策上說,肯定是可以的。
就你們個人的意願來說,肯定是看你們的各種實力了。
如果說為了鞏固婚姻,你和前任有兩個孩子,你們還是離異了。
從全域性的利益考慮,你們多生孩子,肯定是利國利民的。
從政策上說,肯定是可以的。
就你們個人的意願來說,肯定是看你們的各種實力了。
如果說為了鞏固婚姻,你和前任有兩個孩子,你們還是離異了。
從全域性的利益考慮,你們多生孩子,肯定是利國利民的。
男女雙方已有三個孩子,再婚後能否再生一個孩子?這個問題我覺得要慎重考慮。我的建議還是不生為好!
我的一個發小,有一個女兒。在孩子三歲時與妻子離婚,孩子歸他撫養。一年後,經人介紹與鄰村的小花(化名)相戀。小花有一個四歲的兒子,丈夫因病去世。兩人都有孩子,有著共同語言,不久就扯證結婚了。
結婚後,首先面臨的是要不要孩子的問題。發小覺得自己是一個女兒,沒有一個親生的兒子。一怕老了繼子對自己不好,二怕百年之後財產旁落他人。極立勸妻子再要一個。其實,他的想法本來就有問題,從心裡沒有接受繼子,覺得他還是外人。
小花見發小心意已決,也就答應了他。第二年,如發小所願,妻子真的給他生了個大胖小子。發小高興得不得了。對這個親生兒子簡直是寵上了天,那真是要星星不給月亮。而對另外兩個孩子卻不管不問!
當時,我們村對他家三個孩子都不叫名,管這最小的,雙方都是親生父母的叫第一世界,老二女孩,是親爹,叫第二世界,最大的兒子是親媽叫第三世界。三個孩子三個世界,等級劃分何等清楚。伴隨著對三個孩子的不公平對待,接踵而至的就是夫妻關係的對立!夫妻三天一大打,兩天一小打。這樣的日子湊和著過了不到三年,小花實在不能忍受,便帶著自己的兒子回孃家,再也不回來了。最後兩人,又走上了離婚這條老路!
發小二次離婚,又多了一個兒子。歲數也大了,又帶著一兒一女,就再也沒有娶到媳婦。
相比我這位發小,我還有一位原來在一起工作的同事。他也是和妻子離婚後,有一個男孩。後來經人介紹一女友,有一女孩。兩人在婚前就約定好,既然兒女雙全,就要拿他們視如已出,婚後不再要孩子了。
結婚後,夫妻雙方真的是說到做到。對兩孩子不偏不向,該庝的疼,該管的管!由於對待孩子的問題上夫妻意見一致,就避免了很多矛盾的發生,夫妻關係特別好!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在兩人的共同培養下,兩孩子都很爭氣,雙雙考上大學。如今,兩孩子都在市裡安了家。而把爸媽也都接到了城裡享福去了!
如題主所說,你們雙方都已經有了三個孩子。問結婚後還能不能再生一個?就現在的生育政策,生一個是沒有問題的。但你們一定要考慮到,一是經濟上養四個孩子是不是能承受的了。再一個主要問題就是,向你們這樣的再婚夫妻,婚後夫妻感情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待孩子的問題。因為不論夫妻哪一方,都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其實這也是有些帶孩子的人不願意再婚的主要原因。如果你們想再生一個,那無疑又增加了這四個孩子關係的複雜。如果像我前文說的三個世界一樣,就得不償失了!
要我說,既然雙方都有自己的孩子,無論三個孩子是男是女,婚後不再生是上上策!而想再生一個,真的沒啥好處!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不知能否幫到你!最後祝你家庭美滿,幸福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