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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好旅遊推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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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顧健
所得稅要,增值稅不要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屬於增值稅應稅專案的,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專案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2.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令2011年第65號)第三十七條規定,增值稅起徵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增值稅起徵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第二條 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資訊、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資訊資料。
政策解析:
透過對以上政策的分析,企業對外支付給個人的零星支出沒有達到增值稅起徵點的(單次不超過500元,一個月累計不超過20000元),可以製作內部憑證(如:收款收據、身份證影印件、派工單等)作為費用列支依據。
當然,對於支付給個人的勞務報酬,無論是否超過起徵點,都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
如果勞務報酬支出超過了增值稅的起徵點,同時還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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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談笑閣
以前我朋友給人幹活,對方的公司要發票,於是自己去稅務局開了勞務發票,稅率20%。這是比較早先的事了。
現在聽說稅率沒那麼多。你如果要發票入賬,讓幹活的人直接拿著身份證去稅務局可以直接開,現在好像多少以內是免稅的。
回覆列表
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難免會有支付給個人的零星支出或勞務報酬,那麼企業在支付給個人的零星支出或勞務報酬時,是否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與納稅申報呢,對於勞務報酬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呢?
案例:
勞務報酬支出,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如何代扣?如何申報?
嘉誠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產促銷期間,請了幾名學生髮傳單,一天500元,當天發完當天結算。
那麼,對於公司支付給個人的零星支出,是否需要取得發票?是否需要申報個稅?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屬於增值稅應稅專案的,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專案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2.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令2011年第65號)第三十七條規定,增值稅起徵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增值稅起徵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
第二條 扣繳義務人,是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資訊、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資訊資料。
政策解析:
透過對以上政策的分析,企業對外支付給個人的零星支出沒有達到增值稅起徵點的(單次不超過500元,一個月累計不超過20000元),可以製作內部憑證(如:收款收據、身份證影印件、派工單等)作為費用列支依據。
當然,對於支付給個人的勞務報酬,無論是否超過起徵點,都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
如果勞務報酬支出超過了增值稅的起徵點,同時還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