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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豬房論

    謝邀!建設用地在使用前必須先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需要建設的內容必須先報規劃,然後按照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規劃設計條件進行專案設計。只要經過報批,獲得了上述四證,那麼建設內容就是合法的。如果未經批准建設或者超出批准的規劃設計內容建設就是非法的。因此,如果人工湖符合規劃設計要求,就沒有問題。

  • 2 # 拾喔噢

    誠邀!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看個經典案例!

    2017年,有個“火鍋店賣‘拍黃瓜’被罰1萬元”的新聞火爆全網,引起了很大的爭議。為什麼會被罰款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根據《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各項備註專案裡,沒有包含“拍黃瓜”這樣的涼拌菜,所以罰得有理有據。來看看這個案例,其實在我們看來,火鍋店裡面賣點涼拌菜,根本沒什麼問題啊。但具體到這件事,賣冷盤違法不違法,要看有沒有資格。被處罰的這家火鍋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裡面經營範圍沒有冷盤這一專案,為了保證衛生,製作冷盤要有專門的冷盤間。

    所以,回到題主這個問題。建設用地已經經政府批示了,相關證件肯定也是有了,所有人也已經有了建設的權利。但很多人會誤以為,我既然有了權利,該怎麼搞,我自己說了算。如果這樣的話,那肯定也會遭遇上述“拍黃瓜”的情況。建設用地,即便是經政府批示了,也需要報備你具體的建設專案,甚至一些具體的數字,比如你所有的建設用地,建築高度不能超過30米,你建了50米,肯定也是違法的。你備註專案裡面沒有挖地造湖,就不允許挖地造湖,也不要存在什麼僥倖心理。

    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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