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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強歌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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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七35341
大過年的,想出這樣無聊且傷心的事情。按你所說的,你父親開車,因避讓他人,而墜落一百五十米懸崖,屬於單方事故。另一百五十米有多高,你知道嗎?就算坐在德國虎式坦克裡,從這樣的高度墜落,還有生還的可能嗎?再堅固的車輛,墜落幾十米,就變成碎片了。乘車者,不可能留有全屍,大約找到一半遺體就不錯了。先別講賠錢的事情,趕緊去處理亡者後事。後天就是除夕,親戚朋友都要過年,沒人來幫忙你抬棺材了。哦,今天(臘月二十七)我也去參加了葬禮,亡者年齡不算大,剛剛七十歲。
六九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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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莊閒客19548
首先說你父親技術欠缺!更不是一個合格的駕駛員。作為一個合格的駕駛員。首要的是要保護好自己和乘車人的安全!在危險地段行駛。一是慢。二是觀察地形和道路情況。必要時停車而非躲避讓行自己車下道翻車。這是最愚蠢的駕駛方式。恰恰你父親走到了這一步?在你看來可能你的父親高姿態為了讓別人才造成的這起事故。但交警不會這麼認為!只能認定這是你父親技術不佳單方出的事故。和被讓著無關。假如掛上了?那他也有責任!你爸這起事故你只能和保險公司交涉索賠!這是唯一能做到的最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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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觀音菩薩的伴郎
老司機說過,開車讓時不讓路就是說的遇到你父親的這種情況。
交通法規定,開車各走各的道,在透過時,我可以讓你超車讓你先走讓你插隊,但是你違規了我不能給你讓道,一讓道你過去了我有可能讓到逆行道上了也可能把別人的車碰了也可能會下路基了。那我走我的道你碰我了是你的全責。這就是讓時不讓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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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雪都恕直
為了讓路把車跌進了懸崖不叫讓路,而是自己的駕駛技術不行,無權找被讓路的一方索賠,只能找有關保險公司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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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七O虎
這要看幾種情形下;一別人違章,你避讓,可以對對方索賠。二雙方違章,交警處理去索賠。三自己駕使操作失誤,讓速不讓道的原則不要忘了。對這事感到遺憾,先讓你母親治療,後報警察處理,有駕使記錄儀做證最好!祝你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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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九皮四
講一個真實的例子。
我一個朋友,某高校教授,女的,51歲。老公是國企高管,孩子在國外上大學。去年暑假開車回鄉下,傍晚時分,在一個路口,過來一輛大貨車,教授感覺貨車過不去,怕被掛到,於是就往後倒車,由於路況不熟,天色不早也看不太清,當然車技也只那樣,結果滑入路旁的稻田裡。也就一米多高,但車翻了,車門變形,擠斷了三根肋骨,在醫院躺了一個多月。
交警調查,對方貨車無責。教授家裡人給她報保險,由於只買了交強險和三責險,最後車和人總共只賠了不到兩萬塊錢。
回到你的問題,車子跌落150米懸崖,人還沒死(不是咒你父母哈!),真的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至於賠償,這種情況對方無責,只能報自己的保險。如果買了車損險,車子就有著落了。如果買了座位險,能賠個兩萬塊。如果買了意外傷害保險,根據保險條例索賠吧!如果這些都沒有,對不起,自己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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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冷泉26
為了給別人讓路,自己把車開進150米的深溝,還造成了母親重傷,這件事非常令人遺憾。給我的感覺,你父親開車時間不長,經驗不足,遇到情況處理失當,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根據題主所說的情況,估計是對方超車,對方車的右側靠近你父親車的左側,你父親害怕剮蹭向右打方向讓路,滑進了右側的深溝,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還是你父親。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怎樣處理?
當我們開車在自己的道路正常行駛時,後方有車欲強行超車,此時,如果發現超車的車輛有剮蹭危險時,首先按喇叭發出警告,同時踩剎車,儘可能的避免發生事故。假如自己採取了措施,對方仍然強行超車,那就讓他超,絕不能向右打方向讓路。因為你向右邊讓路,很可能會影響右側車道的通行車輛,或者是如同你父親那樣掉進右側的深溝。如果因此而發生事故,你就是全責,這一點一定要心中有數。
因此,如果對方強行超車,速度我可以讓給你,允許你進來,但是路面我不能讓給你,剮蹭了也是對方的責任。
但是現在,你父親為了給人家讓路,自己發生了事故,還真的怨不了人家,人家可以說 : 我超不過去我就不超了,也沒叫你往溝裡開啊!
那麼既然事故發生了,怎麼辦?當然首先要給母親治療,然後,透過保險公司進行賠付。但是有個前提,就是你父親的車,買沒買乘車座位險?如果買了,一般來說,都是一個座位保險1萬元,如果就是你母親一人受傷,會得到保險公司1萬元的理賠,不夠部分個人承擔。至於車損,也要看你父親買沒買“車損險”,和“不計免賠”險,如果買了,在車輛經過汽修廠定損,得到保險公司確認後,就可以全額修復。
你父親這次事故,教訓深刻 :
1、開車自己一定要尊重交通規則,如果有人強行超車,安全問題主要是由對方來把握。速度上,你可以讓,也可以不讓。但是為了避免麻煩,避免耽誤事,該讓也要讓一下。但是,一定要讓速不讓路,更不能把自己處於違章的地步,更不能讓自己處於險境。
2、在駕駛技術尚未成熟時,最好購買全險,“三者險”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高一些。目前,“三者險”100萬,有時候已經都不夠用了。“車損險”最好也要買,很多時候,事故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誰都不想發生事故,但是事故總是不期而遇。
不要以為買了“車損險”,一年沒發生事故,感覺虧了。其實,不發生事故是好事,我們寧願買了“車損險”,也不希望發生事故。但是,有備無患總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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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純鈞RHGL
由於避讓造成事故,要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過程中的過錯,來決定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並由不同責任來決定賠償比例。
題目描述不充分,太模糊了。“給別人讓路”這一句話不足以確定責任。
事故責任判定要看《交通法》,簡單說就是誰違法了。如果雙方都違法,看誰的過錯更嚴重。
比如說,如果對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讓,對方全責;如果己方本就應該是讓行方,那就是己方全責。如果是己方避讓不當,也可能是同責或己方主責、對方次責。
然後依照《交通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那麼,題目的描述,只有一句“給別人讓路”,這是不夠的,無法確定責任,也就無法判斷賠償比例。目前的情況,責任劃分,只能靠交警決定。畢竟出了這麼大的事,協商估計是協商不成的。
這裡要說的是,你不要以為受損失嚴重就一定有理。而且,就算是你本不該避讓,你卻避讓了,對方也頂多是同責。我們講,像這種情況,路邊是懸崖,估計是走在盤山道之類的路上,能不讓就別讓,不要亂客氣而導致自己損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比如說,對向來車,你前邊有個坑,你若讓行你就掉坑裡,那你就別讓,或者乾脆停下。如果你選擇讓行,繼續往前走掉坑裡了,從法律上講,你這就相當於自己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到時候你受的損失是要你自負,沒得賠的。
所以我們說,開車只講交通法規,不要亂客氣。你不要覺得你的禮讓行為很高尚,那是自己坑自己。對方過不去了怎麼辦?讓它長翅膀飛過去呀。開車的時候就要硬氣點,在交通法規面前當仁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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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偶爾來逛逛隨便來瞧瞧
如果未發生事故,單方面墜落,對方不擔責,這是屬於處置不當造成的。保險方面,交強險對本車人員不賠付。商業險也只有買了座位險的情況下才會賠付,即使有也只1到10萬而已。這種情況下,只有購買過其他意外險才有可能獲得足夠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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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從150米的懸崖墜落非死即傷!你講的應該怎麼索賠?找被讓路的車主賠還是找保險公司索賠?我想,找被讓路的車主賠沒道理,又不是錯車對方故意不給你爸車互讓,掉懸崖你爸有直接的責任。
讓保險公司索賠就容易多啦,事故出現了指定有公安交警出現場,勘察報告已經都有調查結果了,入了保險保險公司應該也瞭解一些情況。根據投保的內容拿著有效證件可以上保險公司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