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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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那些年之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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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堅持奔跑的蝸牛
微商的產品是賣給微商的,不是賣給顧客的,一個沒有消費群體的商業模式,就是依靠拉人頭囤貨,這能是一種健康的商業模式?如果把產品拿掉,那不就是赤裸裸的傳銷嗎?產品只是一個表象,裡面所有的人,沒有一個去務實做銷售,每一個人的重點就是拉人頭囤貨上業績,這種情況又能維持多久?何況微商的產品質量怎麼樣?價格和價值是否相符?十幾塊錢的產品能賣到幾百塊錢,這又是符合傳銷其中的一個特點,產品價格嚴重背離產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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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木寶寶1
傳銷在國外是一種商品銷售模式,不知為什麼到了中國就走了樣?成了一種犯法模式。
我沒有任何意思替中國的傳銷組織辨護。中國的傳銷組織早脫離了單純為了販賣商品,而用的一種手段。
中國的傳銷組織混雜著欺騙,囚禁,甚至謀殺,類似黑社會。屬於打擊物件。
這種公司營銷模式,還用特別調查嗎?外人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各種傳銷無論怎麼變化,萬變不離其宗的一個點就是拉人頭繳費,形成金字塔模式。
很多人提到“養豬”的問題,我倒是不那麼認為,從幾個方面來講:
第一,相關機構在處理類似案件時,一定是先有人舉報,然後再調查取證,再走相關程式,這個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況且隨著國家打擊力度的加強,他們也越來越狡猾,相關取證難度也非常大,這就需要時間和耐心。而他們也是利用這個時間差,瘋狂的繼續拉人頭牟利!
第二,同類的案件,在中國每天都有發生,報案人員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在短時間內一網打盡,所以不可避免的先從大案要案開始查起,這樣就給一些相對較小的案件發展的機會,慢慢的小案子成了大案子,外人看來像養豬一樣。實則不然!
第三,一般傳銷組織會在初期有較大的警惕性,對於國家的法律法規也比較熟悉,所以初期因為金額小,可以透過一些合理運作,轉移監督機構的注意力。隨著“事業”越做越大,總會紙包不住火。東窗事發在所難免,這時,監管機構才注意到事態的真實狀況!
說到最後,擦亮自己的雙眼,別被一些花裡胡哨的外表矇蔽了!尤其是所謂的名人,他們也是正常人,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睡,也需要掙錢維持他們的生活水平。他們騙起人來,更具有隱蔽性,更容易讓人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