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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期待再次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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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走的新能源汽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例執行即可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規定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應當透過顯示屏等方式釋出速度限制、保持車距等提示資訊。
首先你得減速,根據能見度控制你的速度!
曾經我遇到過能見度不到5米的團霧,當時也沒法下高速,離出口也比較遠!我的速度估計不到20公里!全車的燈都開啟!最好時不時的按幾下喇叭提示其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