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微雨清涼夏已盡1

    遇到這樣的事情,首先要找老闆問清楚,看是什麼情況,在考慮要怎麼做。

    還有就是你老闆為什麼要把國稅地稅還有授權書都寫你的名字,這些都要搞清楚,不然以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 2 # VP—GAO高哥

    老闆幫你註冊了一個公司,法人是你,資金是你提供,一旦出現法律問題,你需要負責(欺詐,逃稅等),但公司股東不是你,利益跟你無關。。。。

  • 3 # 滾動的平衡

    首先肯定不是洗黑錢,就單純這個事情來說,大機率就是種以你個人名義的入資或者給公司的借款。

    這裡的關鍵問題你沒有說清楚,單字面意思你是一個法人,法人最頭疼的問題就是所謂的“服法之人”。所以就是你的老闆會用你負法律責任的企業主體去做事情,所以你是面臨一些風險的。

    第二個就是在這個法人主體裡的股份,你名下有沒有。有的話這個錢算你入資。當然企業的事情不是一句話2句話都能說清楚的。這個要看你和老闆的合作模式。

    如果老闆什麼激勵都沒有給你,也沒有給你利益,那麼你至少應該去好好談談這個事情。至少自己的權利,責任,利益是平等的。

    如果老闆給了你股份,也要把這個事情清晰化。你所付的責任和收益是對等的,否則其實你的老闆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他做決策,而不能給你的風險兜底,也不是一個合理的做法。

    給到的建議就是至少有個律師的書面檔案,老闆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可以了。

    企業的實際運營,在現實生活中根據實際的情況,和實際控制人的想法,會有各種各樣的操作手法。有一些是低調行事,有一些是把企業的事情和個人的事情做一些剝離,逃避風險。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最重要的是真心實意的和老闆談談你的想法啊,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腳踏實地的做人才是根本,除此之外你的善良也要帶有鋒芒才能保護好你自己。

    最後送給大家一句話,人生在世,萬事小心,如履薄冰的態度不見得能讓你大富大貴,但是可以保你平安無事。過錢的事情大家都小心一點。

  • 4 # 奮鬥在扶桑的狼

    到百度上去搜一下“背鍋俠”是什麼意思,然後你再答覆老闆!

    工作可以換一個,人生只有一次。可千萬不要為了面子,往坑裡跳!

  • 5 # 風水及命理大師

    許多地方掛你的虛名,讓你搞假,虛增利潤,公司出了事,你頂罪,逮捕判刑你,老闆洗的乾乾淨淨的。你就是大老闆提前找的的替死鬼。賺了錢,都是老闆的。這就像當年煤老闆,都讓別人當個假“法人”辦個掛名營業執照,煤礦出事了死人了,國家查來了,就讓假法人假“礦長”去頂罪被逮捕判刑坐牢,而持煤礦大部分股權的真老闆,就沒啥球事,照樣燈紅酒綠,耍女人,吃喝嫖賭,繼續開採煤礦發大財。好事都是真老闆的,壞事都讓找的替死鬼頂著

  • 6 # 塵葑誋憶

    打到公司賬上是要走稅收的,他這樣是開票退稅的進項不夠!!這個問題不大!!你要擔心地稅國稅寫你名字證明你是公司財務負責人,萬一涉及偷漏稅,財務負責人也得負責任的,當然很多公司多是這樣操作的!!

  • 7 # 東嶺財經

    二、這筆款項即使有問題,無非再從店裡被凍結或扣劃走或追回或充公,你大機率無問題。也可能受點牽連,因為你經手了,但個人認為機率小。

    三、但是如果這筆錢有問題或被確認為是你借款,要求你歸還,你可能要承擔歸還的義務。

    建議你跟老闆問個明白,然後錄個音或影片,或者讓老闆寫個書面的東西以免將來的麻煩。如果老闆不願意寫,那麼建議該款項讓老闆他媽直接打進直營店的賬戶。

    老闆為什麼不自己打錢

    老闆自己不打錢,個人認為可能有兩大原因,一個是用於非法目的,二一個是不方便。

    一、用於非法目的

    直營店是否非法經營或經營非法物品,個人認為你在店裡的話,透過進貨銷貨等日常經營行為,能夠進行初步的判斷,個人估計你老闆的這種可能性小。因為一個服裝店,囿於個人的見識,個人覺得服裝店操作的空間小。

    當然,如果你初步判斷有非法目的,強烈建議你不去操作這個款,同時去掉工商和稅務的掛名。如果不同意,在抽身的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或舉報。

    二、不方便

    老闆不方便的原因有很多,受身份限制比如國家工作人員,受單位限制,受法律限制,以及老闆想弄個私房錢等等。這種情況下,老闆即不方便打錢,也不方便掛名。個人認為你這種情況下掛名風險較小,但並不是沒有。

    單位違規違法,單位掛名的負責人,可能要承擔行政或刑事處罰。

    如果你這個直營店是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等非法人形式經營

    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直營店如果有債務,那麼個體工商戶主或個人獨資企業主,即營業執照掛名的人員要承擔連帶責任。

    即使你和老闆又協議約定,相關義務由你老闆來承擔。但這個協議只能約束你和老闆,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是掛名股東,亦如此)。你承擔連帶責任時,你先還債,然後再向老闆要錢。

    如果你這個直營店是以公司形式經營

    如果直營店是公司形式,以公司的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資本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如果你是掛名股東,認繳的資本都實繳完了,那麼公司的資產不足以償還負債,你不用償還;如果你認繳的資本沒認繳完,那麼公司資產不足償還負債時,在你未實繳額度的範圍內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掛名,無論是掛名股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財務負責人,能不掛就不掛吧!

  • 8 # 您關心的財稅

    很榮幸的回答你的問題,你想多啦。建議你以後提問一定要描述清楚,你的問題我都看了十幾遍啦,我的理解是:1、老闆開了服裝公司,法人是他本人,還開了直營店,直營店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登記人是你;2、老闆從他媽的賬戶給你轉了100萬,讓你轉到服裝公司賬戶;3、老闆是個體工商戶的實際負責人,你是顯名負責人。我觀點是老闆實際上是納稅籌劃,合理避稅,無論是轉款流程還是納稅籌劃的操作都是合法的。詳述如下:

    一、轉款的流程合法理由如下:

    (二)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辦公戶,何況你這是直營店,面對的大部分是自然人客戶,基本不存在公轉私的現象。

    (三)由於你是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人,所以必須透過你的銀行卡把貨款轉到公司賬戶,形成合法的資金流水。

    二、轉款的目的是把服裝公司的利潤降低0元或者接近0元

    老闆讓你從你的賬戶給服裝公司轉款的目的是直營店給公司提前預付採購的服裝款,這樣服裝公司可以把銷售給直營店的服裝單價壓到很低,服裝公司基本沒有利潤,不用交企業所得稅,也就不會存在賬面利潤分紅還要按分紅稅目20%的稅率交個人所得稅。

    三、用個體工商戶作為直營店的經營實體既合法也簡單

    目前全國稅務局對個體工商戶都是實行定期定額管理,有以下幾個好處:

    (一)申報簡單,就兩張報表,一張是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表,另一張是附加稅申報表,申報的稅種總共只有6個;

    (二)稅務局對個體工商戶的賬目要求也沒有一般納稅人高,對於批發、零售的銷售個體戶建複式帳的條件為:1、註冊資金20萬元及以上;2、月銷售收入8萬元及以上或者年累計收入96萬元及以上。兩個條件只要符合一個條件才就需要建複式帳,否則只要建簡易帳;

    (三)個體工商戶由於實行定期定額管理,只要每個月把申報該交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按期繳納稅款,次年3月底之前不用匯算清繳,而且卡上剩餘的錢就是老闆的稅後收入,可以任意支配。

  • 9 # 空宇168

    老闆把風險轉移到你身上,而你是公司的股東。

    老闆:你替我冒險,我會記住你的!

    一、什麼叫公司的股東

    公司的股東是指公司的出資人,成立一家公司需要一定法定人數的出資人。股東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出資。股東按出資額的大小分為大股東、小股東,而處於控制地位的股東或有決定性話語權的股東即是老闆,其他股東是小老闆。股東按是否真正出資分為真股東和掛名股東,真股東自己出資,掛名股東只是替別人掛名出資。掛名股東雖然是掛名,但從法律意義上說是真正的出資人。你可能就是掛名股東,老闆透過你進行出資,轉給你的100萬就是出資款。

    三、為什麼要掛名出資

    為什麼要掛名出資?通常是為了轉移風險的需要。掛名出資的做法,在民營企業中尤其常見。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自負盈虧的單位。成立企業,股東享受公司分紅的同時也要負擔企業的風險(對真股東而言),如經營不善的風險、債務風險、稅務風險等。有些老闆為了逃避相關風險,全部股東都叫人幫他掛名出資,他只在幕後操作公司的經營。當發生風險時,他可以逃避風險或者降低風險。新聞報道一個大學生出來二年多揹負了3000多萬元債務,債務還不上,大學生和老闆作為股東雙雙被判刑。這個公司的老闆就是讓大學生掛名股東出資。這個公司向銀行騙貸,大學生作為股東簽名借款,東窗事發,大學生因此受到刑事牽連。

    三、工商、稅務用你的名字

    直營店的工商、稅務全用你的名字,說明這店你是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老闆這也是為了轉移風險的需要。一旦違反了工商相關規定、稅法,工商、稅務就會處罰你。在公司,除了股東,法定表人、財務負責人、稅務負責人面監的風險比較大,其中法人代表的風險甚至高於股東,因為公司的對外檔案都是法代表人簽定,法定代表人可以說是法律上的公司老闆或者負責人,對公司負責。一旦公司出事,法人表人基本上不能置身事外。法人代表可以由股東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擔責。財務負責人主要涉及貸款、稅務風險,因為貸款的資料是財務負責編制的,稅是由財務申報的。如果稅由稅務負責人申報,稅務風險涉及稅務負責人。我認得一個掛名擔任一家公司法人代表的人,公司出事,他給公安局拘留了15天;我認得一位財務總監,由於涉及公司騙貸案,被判刑17年。

    四、要不要當掛名股東和法人代表

    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要不要擔任企業的掛名股東和法人代表,完全要根據自己的判斷,擔任掛名股東和法人代表值不值?公司發展非常好,老闆人品不錯,他的初衷找掛名股東不是為了轉移風險,而是找不到合適的股東一起出資成立公司,要求掛名出資,而他對你相對好,這樣當然可以擔任掛名股東和法人代表。對效益不好的公司,老闆只是為了利用你,擔任掛名股東和法人代表風險過高,當然不值得。

    五、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股東

    有些老闆為了利用你,用你的身份證讓你當了股東你都不會知道。那如何知道自己做了股東和法人代表呢?只要登入工商局的網站找企業資訊查詢輸入公司的名稱就可以查詢到,或者在國家企業徵信網輸入企業的名稱也可以查到。工商的企業資訊會註明公司的股東是哪些人,出資比例多少,由誰擔任法人代表等資訊。自己的身份證一定要保管好。有報道有人被人用身份證資訊註冊了10多家公司,當了10多家公司的老闆都不知道,直到貸款去查徵信才發現自己是大老闆。

    人生中充滿各種誘惑和風險,高風險高報酬,低風險低報酬,按這個原則判斷某事值不值得去做。當然,違法的事不能做,因為違法的代價實在太大!

  • 10 # 財藝新勢力

    “洗錢”一般是透過虛構銷售業務的方式將黑錢轉到公司洗白,成為被轉入公司的合法收入。老闆從他母親轉100萬元給提問者,再由提問者轉錢到公司,在追蹤資金的來源時經了2到手,在一定程度起到了隱秘資金來源作用,但是問題關鍵是以提問者的賬戶轉錢到公司,是以什麼由頭呢,怎麼做賬呢,需要合理的理由,所以還是得問老闆具體的理由,來判斷是否可能涉嫌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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