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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叫我尼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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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懿龍seven
重點是降薪調崗這個過程你是否已經接受了,如果已經接受了說明你已經同意了,是公司內部調整問題,這跟勞動法沒關係,如果你不接受,無非就直接離職了,也談不上補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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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聽生活
一、我們知道降薪調崗一定要經過公司與員工雙方協商同意,才能執行。
二、但公司有時候不管員工同不同意會強制執行,員工什麼時候去勞動部門投訴,這就有一個潛在的有效期。
那麼這個就有一個有效期,就是視同員工預設的期限。
一、如果在降薪、調崗事實發生(不是那種惡意剋扣工資,公司能證明調崗後的崗位和薪資與公司現行情況相符),到下一個公司發工資日後,你還沒有異議,基本上就視同你默認同意降薪調崗了,無論你有沒有同意和簽名,這個很多地方的勞動部門會這麼去判定,認為您已經預設接受降薪調崗了。
二、所以說,在發生降薪和調崗事實時,最好在一個月內及時去勞動部門投訴並申請仲裁,這樣就能及時保護你的權益,否則你拖的時間越長,對你越不利!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依據勞動合同簽署的內容來決定,留好相關證據,如工資發放流水,公司考勤打卡記錄等,證明你在減薪期間正常工作,但是工資卻沒有全額髮放你的工資。拿著這些證據,可以先去跟公司談,如果公司不認賬,那就走勞動仲裁。但是勞動仲裁週期較長,可能會影響工作。如果金額較大可以嘗試這樣維權,如果金額不大,建議提早換一家公司,這樣無辜給減薪的公司也確實不把員工當回事,沒啥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