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的材料有: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影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影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影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影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稽核。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保險的待遇
一、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二、、假期天數:
1、 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三、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併發症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
四、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五、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申領生育津貼需要的材料有: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影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影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影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影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稽核。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保險的待遇
一、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二、、假期天數:
1、 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三、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16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產科併發症按核定的數額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按定額標準報銷。
四、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五、一次性補貼: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