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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吳玉寧好

    這個問題出的比較片面,社會上只有少部分人對郭新振的做法感到不適,絕大多數人是同情理解寬容的心態,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首先說孩子被拐賣,罪犯固然可惡,可是孩子父母就沒有責任嗎?是孩子父母沒有依法監護好子女,疏忽大意才被罪犯盜竊孩子得手,所以父母是悔恨交加,這個問題郭新振是無辜的人,沒有可以指責的地方。

    少數人指責他的地方就是父親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他了,他沒有表示葉落歸根,仍然是保持原狀生活,辜負父母多年的期待,可是事實求是說郭新振在養父母家受到良好的培養和教育,生活穩定富裕,工作穩定有發展,有房有車。他對養父母一家的感情無法替代。

    事實求是說,他在養父母一家屬於被寵愛的物件,從小喝牛奶成長,未來養父母的家產基本都是他繼承的,如果認親後拋棄這些房子,車子,事業單位幹部教師工作,去父母貧窮的家,家裡還有幾個孩子,郭新振的結果可能就是一個遊蕩的打工仔的命運,所以郭新振無可指責之處!

  • 2 # 古道西風瘦馬斷橋冷雨懸崖

    雖然在設身處地的角度考慮郭新振做法是無可厚非的。

    但是這件事的結果卻和大眾的公序良俗有了衝突,因為買別人孩子的“壞人”不但沒受到任何懲罰,卻得到了“孩子”的認可,今後可以“光明正大”的擁有這個根本就不屬於他們的孩子。

    再設身處地考慮一下郭剛堂的所謂“同意、理解、支援”孩子的選擇;歷盡千辛萬苦、你終於找到了被拐賣的孩子,但是這孩子的心已經屬於了別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你不選擇“同意、理解、支援”又能怎樣?

    (旁觀者只是看見了湯碗裡有蒼蠅,而郭剛堂卻只能選擇把蒼蠅和湯一起喝下)

  • 3 # 不在服務區來電轉駁中

    是不是沒按劇本走就失望了,是不是也應該考慮下當事人的事業,社會關係和成長環境。難道要讓人家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從零開始?就算在身邊長大的也有可能在外地工作一年也回不了幾次家。總歸是找到了,心中沒有遺憾。喜事一件。

  • 4 # 若初如楊

    郭新振用他的做法完美詮釋了“有奶便是娘”這句話。有時候,血緣在經濟優越面前完全不堪一擊。

    郭新振在教書育人,這樣的“拐賣”事件,他應該怎樣告訴他的學生們?其實也不用說了,他的所做作為已經給出了最準確的答案!這樣“心口不一”的人當老師,真的不會“誤人子弟”?可憐郭新振的親生父母永不放棄的尋找,結果,卻是為別人作“嫁人裳”!

    人,真的現實,假設郭新振的親生父母“富甲一方”,要什麼有什麼,無往而不利。郭新振定會屁顛屁顛跑回來,侍奉在親生父母左右。問題是:郭新振父母再生育了兩個男孩,經濟條件並非“出類拔萃”!而在養父母家,郭新振是唯一的男孩,當時家裡有兩個女兒,還將其買回來,可見郭新振在養父母家一定是倍受寵愛。兩位姐姐已為郭新振買車買房。基於這些,郭新振便選擇繼續留在河南!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竟會這般勢利,真的令人心寒!

    奉勸天下所有的父母,除了譴責人販子,更應看好自己的孩子,平時還應給他(她)灌輸社會的險惡,學會一些必要的自救!否則,孩子丟失了,僥倖找回,都是替別人家生的,真心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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