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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活雞毛一茗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在法律上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結婚後就包括雙方的父母。父母的財產是父母生活和養老的保障,如果父母健在,分財產我是不同意分的,財產一但分割,就會打破子女的心裡平衡,父母可能就會面對養老生活的不穩定問題。如果,父母都不在了,子女們都盡到贍養責任,平均分父母剩餘的財產,我是同意的,畢竟父母走了,兄弟姐妹還要相處,不能因為這些不來往,或是成了陌生人,親情是無價的,達到一定的平衡,需要各退一步,不要忘了,都是一奶同胞!

  • 2 # 原來是某女郎啊

    如果我盡了贍養的義務,肯定要求分財產的啊!但如果我又沒出錢又沒出力,不管父母,那就沒理由要。

    但現實是殘酷的,例如我姐,一年也回家不了兩次,電話也少打,父母都由我和老公照顧,但她08年起就一直跟我父母說,家裡的房子不能給我一個人,所以給不給不是我們想的,得看父母的意思了

  • 3 # 輕輕蘭花草

    父母從我十六七歲就教育我們,好兒子不爭家當,好女不爭嫁妝,所以奶奶給父親兄弟三個留下來的兩套四合院由我父親兩個哥哥分別居住使用了,他們每家也給我父母留下一間房子,父母都表示自己和孩子們在外地生活幾十年肯定不會再回去生活了,所以前幾年拆遷時老家堂兄弟姐妹們都提出來讓我們回去商家拆遷一事,我們姊妹五個也表示了父母留下話來不準再參與老家的事情,但是不論老家侄子侄女外甥結婚,還是我們兄弟姐妹們孩子結婚,雙方都會有我們這一輩份的人趕到一起參加孩子們的婚禮。

  • 4 # 混在加拿大

    我父親去年過世,突然過世一句話也沒有留下,銀行賬戶都不知道在哪裡,我兄弟辦理完父親身後事後最近才有空拿著證明一個個銀行去查詢,所有查詢出來的錢都在我們3個人群裡說明列出來,等我回國後再去取出來平分,我父親對我們孩子一視同仁,早就說以後錢我️份,我兄弟也沒有意見,對父母我們3人也是盡力做好。對於我父母留給我房子和錢,我會接受但是我會把它們留在國內,作為以後大家庭經費使用。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兄弟姐妹也是隻有今生沒有來世,沒有必要斤斤計較,父母在的時候一直告訴我們要團結一心,家和萬事興!錢永遠賺不完,要學會知足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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