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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河魚

    男女交往中,如果一方覺得自己是在被對方糾纏著的時候,說明內心已經對他很反感厭棄,沒有什麼好感和愛意了。所以,對於糾纏自己的人,他會打心裡不耐煩而且瞧不起。

    無論男女,勇敢追愛都沒有錯,但是,如果對方將你鍥而不捨的追求視作倒貼糾纏,對你厭煩又鄙視,這種愛無疑是非常廉價也非常卑微甚至非常低賤的。

    也許對方曾經確實也愛過你,但現在不愛了,只想擺脫和逃離。這種時候,要保持個人的自尊和體面,最好的做法當然是瀟灑放手,一別兩寬。

    無論愛情還是友情,或者就只是人與人之間的簡單交往。都不應勉強,更不能捆綁,死抓不放,挽留痴纏,一方白眼嫌惡,一方痛苦挽留,無非就是彼此折磨罷了。

    絃斷猶可續,心去最難留。對方心已不在你這兒,留下一副對你冷淡無情的軀殼又有什麼用?

    自尊自愛的人,不會放下身段顏面去祈求挽留那廉價的愛情。所愛變心,付出成空,儘管也會難受痛苦,也會傷心好久,但他絕不會低到塵埃裡去死命挽回,沒有尊嚴地去苦苦糾纏。

    所以,毅然撤退,堅決轉身,放下過去種種然後生活的更好,這就是人生最大的體面。

  • 2 # 優雅星星z

    不糾纏,太便宜他們了,心裡這道坎過不去,十八年掏心掏肺地對他好,他現在又和別的女人好三年了,就說他現在離不開那個女人,讓我成全他,難到我就這麼放手

  • 3 # 張寶媽的平凡人生

    這句話是對的,何以這麼說呢?

    我們先來談一談糾纏這個理念,糾纏的前提一定是對方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例如夫妻兩人結婚後,第三者的插λ;或者在單位由於什麼問題,兩人起了衝突;或者你和朋友鄰居之間鬧了什麼矛盾等等。像遇到諸如此類比較棘手的問題時,雖然當吋我們己經盡力去解訣,但收效甚微,那麼對於我們來說,最明智的選擇是不要再糾纏下去了!及時止損是我們最好的選擇!

    林肯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與其被狗咬一口,倒不如給他讓一條路好!是的,不糾纏表示我們自己知道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明白對方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既然如此,我們又何必糾纏下去呢?也許正應了這句話:進一步萬丈深淵,退一步海闊天空。朋友們,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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