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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飛哥說史

    科舉制度是古代朝廷遴選人才、選拔官員的重要制度,也是無數老百姓改變命運、實現抱負的唯一途徑。破壞這個制度,影響安邦定國之根本,對破壞科舉制度的舞弊者,百官盯得十分緊,皇帝往往處罰極為嚴酷。

    清朝之前,舞弊的處罰往往是革職、流放。清朝文學家、史學家趙翼因“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而名滿天下。他曾有言:“唐時之科場處分本輕,至五代時,雖有科場處分,不過降秩而已,宋初因之……納賄舞弊,僅至竄謫,科場之例,亦太弛縱矣!”

    “降秩”,就是下降官員的級別;“竄謫”,就是貶官放逐。

    清朝首開“科場作弊者死”之先例,比如咸豐八年(1858年)的戊午順天鄉試案,主考官柏葰貴為一品大員因收受賄賂16兩銀子而作弊,案發後,他認為自己最多被流放,提前準備好行李,最後在大臣議論紛紛中,他被處斬。清朝最著名的科場案件發生在1657年,即農曆丁酉年。這也是中國古代最血腥的科考作弊處罰事件:數十名考官被處斬,家產籍沒,父母兄弟妻子都流徙邊境。

    【背景】

    1657年,這是清朝順治十四年。此時清朝政權建立不久,距清朝入關僅14年,其統治根基並不穩固。清朝統治者明白,要想以300多萬滿族人統治8000多萬漢族人,必須要拉攏漢族知識分子。

    早在入關第二年(即1645年),便舉行鄉試,第二年又破例舉辦了本該三年一次的會試。科舉多了,考生自然多了;考生多了,報考人員良莠不齊,想歪心思作弊的人也多起來,這也為丁酉科場案埋下了伏筆。

    丁酉年,順天、江南兩個考區接連發生大規模舞弊事件

    【順天鄉試案】

    在順天府鄉試中,主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膽大妄為,公開受賄,考完之後,輿論沸騰,考生集體到文廟去哭廟

    農曆十月十六日,大臣任克溥上書順治稱:“北闈榜發之後,途謠巷議,到處都有不滿怨言,此中弊竇甚多”。

    查證後,順治下令將李振鄴、張我樸等七人斬首、家產沒收。另有108人被流放寧古塔

    【江南鄉試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順天府鄉試案不久後,又爆發了江南鄉試案。

    同月25日,工科官員陰應節參了江南主考官方猶一本,檢舉他因“方姓”連宗之故,錄取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鉞為舉人

    順治皇帝龍顏大怒,命令第二年三月進行重考,並親自出題

    重考時,考場警衛森嚴,帶刀巡視。這一下,考生都被嚇破了膽,“皆惴惴其慄,幾不能下筆”。結果參考的119人中,只有1人被評為優秀,其他118人全部不合格

    最後,考官及這118人都或多或少受到處罰。鄉試的主考官方猷、錢開宗被斬首示眾,同考官17人皆被處以絞刑,妻子家產籍沒。舉人方章鉞等八人,責打四十大板,家產籍沒。吳兆騫、方拱乾等當時的名士雖“審無情弊”,也因害怕而未能完卷,被流放東北寧古塔,處境淒涼

    回到當代,如今高考這麼重要的考試中,還是有人鋌而走險,甚至出現冒名頂替這類不法事件,對教育公平、制度權威影響很大

    時代不同了,刑罰不可同日而語,但是古時候的教訓,仍然可以為現代社會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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