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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灝山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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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梵塵子
還能因為什麼?被甩了唄!那個時候我還是一個特別特別單純的男孩,每天牽著她的手,和她在操場散步。整整一個學期,我沒有越過雷池一步。因為她在我心裡神聖的讓我比珍惜生命更加珍惜。之後,第二學期,我就被甩了!現在回想起來,自己都認為自己有病!早知道就直接上了!大不了被甩。如果不上,一定被甩,如果上了,被甩的機會最多不到50%,最主要是該做的都做了,也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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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星閃閃耀秦川
我告訴你,我們那陣子,情竇初開時,電視上接吻的鏡頭都屬於色情,那陣子我們對施拉普納很有信心,看完球賽,從指頭縫裡看著那些火爆的鏡頭,想看又不敢看,看了有感覺不好意思……青春期幾乎就在這種羞羞答答中過的,所以,幾乎所有的都是“暗戀”,那個糾結呀,給女孩兒買一個大大泡泡糖,抓一把瓜子,都是膽大的人,想我這種,只有那種整天光想的份兒。所以,我們班的所謂的“情聖”和“感情博士”就總結出一句話“膽大,心細,不要臉!”你想想,膽大是排在第一位的。現在想想,那時女孩兒真好,淳樸,真誠,男孩也不錯,從來都是女士優先,吃飯從不會讓女孩兒掏錢,掏錢就是丟人!更沒有什麼AA制,對於我們來說,那是恥辱!出去,也就牽牽手,牽手的時候,也就兩個指頭掛著,等非常熟了才握著手,這就是底線了,什麼同居了之類的,那簡直就不得了了,你小夥子要是做出來了,那這一輩都不能再拋棄人家女孩兒,否則,你就不是個爺們,是奶油,是騙子。你想,我一個性格內向,總坐在拐角的人,我敢去談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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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里三姐
我和我的前任分開,是因為我父母干涉了,不想讓我遠嫁,所以我才聽從了父母的意思和他分開了。不過如果他真的愛我的話,是不是就可以追到我家去,求我父母,或者求我嫁給他,可是他沒有。2010年我父母看我每天難過的要命,就叫他拿3萬塊錢就可以來娶我了,可是他還是拿不出來。所以,我們的分手他也有原因。這也許就是叫有緣無份吧,不後悔和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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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情相悅則合,這樣的合能帶給人快樂和幸福。沒有感情,貌合神離則高。勉強在一起不會得到幸福如快樂,只會得到更多的傷害。當然很多人是為了子女和一個“幸福的家”湊合著,生活有時也會有一點點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