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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痛苦的信仰佑

    現在的婚姻法會判決房子歸男方。

    不知道你是不是有工作,有收入的話可以和男方協商補償,沒工作的話對你很不利。

    還是協商吧,搞到法院去都誰都不好。

    主要你心裡有個數,這房子跟你關係不大,別想多了,拿點是點吧。

  • 2 # 福和安

    假設當初房屋價值100萬,你父母付的首付為2萬,婚後房貸還款為2萬。那就是用出資金4萬。

    如果現在房屋可以賣200萬,扣除貸款及利息。到手10萬,那麼還掉你父母的本金2萬,還掉你還貸2萬。

    淨掙6萬,按照2:2的比例,也就是你父母得3萬,你們夫妻得3萬。

    3萬再加上2萬,再除以2,那就是你們夫妻每人得2.5萬。

    按照以上方法來算就可以了,未必100分百準確,但差不多。

  • 3 # 日出東方63380583

    應該在婚內(以結婚證登記日期為準)兩個人共同還的房貸,分給她一半,男方你說房貸是你一個人還的,如果走法律程式,法律不這麼認可,其他跟她不相干。我個人觀點,站在男方的立場來說,如果買結婚用房,婚前直接買到父母的名下。這樣萬事大吉!

  • 4 # 大飛5588

    按照現在的婚姻法的規定,看這套房子是你們結婚以前買的還是結婚以後買的,如果是結婚以前買的 這個就是婚前財產不用分割,如果是結婚後買的不管她是否出錢 財產都要分割的,這個要看領證的時間,不過兩個人能曾經走在一起不容易,百年修得共枕眠,還是好聚好散,好好協商,爭取雙方都能滿意吧.

  • 5 # zjbtg

    你的問題寫的不是很清楚。 房子是結婚前買的,還是結婚後買的?如果是婚後買的。 男方的父母假如他出的首付是30%,那麼現在這套房子值200萬。 那麼200萬乘以30%是父母所得。200萬x70%減去還需還貸款總數再除以2,是男女雙方各自所得款。

    若房子是婚前所買,假如按歇I0年,即120個月,男方還了19個月結婚,那麼200x70%x(19÷120)是男方婚前財產。婚後財產計算方法同上。

  • 6 # 有兩個小朋友

    首付是男方父母出,房貸是男方一人還。女方提出離婚這房子與女方沒有什麼關係。

    首先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財產分割時按首付比例分割,後期收益也在這比例當中。其次婚後兩人共同還貸,則雙方平分首付比例以後的收益。女方未還房貸,而且還不是全職太太,那這房子與女方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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