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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花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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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彭小六
勞動法規定員工在辭職時需要提前一個月向所在企業提出離職申請,這個申請是為了防止員工的突然離職會給公司的正常執行造成影響,所以給企業一個緩衝作用。但如果企業覺得此員工的離開對於企業來說並無影響,那麼做完正常交接,公司就可以隨時要求員工離開。
所以,我就題主的問題給你三個建議:
001:接受公司的安排
當你在提出離職申請的那一刻就要清楚公司有權決定你的離職時間,並做好在任何時間離職的心理準備。
除非你在非常重要的崗位,不然公司都會選擇儘快讓你離職。因為他們會認為你辭了職就不會全心全意的工作,沒必要再要多留你一個月。
所以,既然公司已經決定讓你馬上離開,你只能選擇接受。
002:思考公司這麼做的理由
公司做出讓你立刻離職的決定自然有他們的原因,你首先得分析公司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為你的工作崗位是公司裡無關重要的那一環?還是公司對你平時的工作態度早已不滿,就等著你辭職?
如果是第一種,你需要提升一下你自己的職場競爭力,成為公司缺少不可的人才。如果是第二種,你就要反思一下你平時的工作態度,吸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003:調整心態,謀求新工作
既然已經辭了職,你早晚都要離開這家公司與其浪費時間跟公司鬥爭,倒不如干乾脆脆的離開,然後好好的休整一段時間,為自己謀求一份更好的工作做準備。
如果你是因為辭職前沒想好到底要做什麼,所以想多一個月的時間做緩衝,那離職其實更有空間來給你思考下一步的方向。
那就走唄!難道還待著不走啊?不丟人嗎?會讓人以為你是假走,想以辭職要挾領導。
為啥會把自己陷入這樣的困境呢?肯定是自己的原因。
一,對公司的整體瞭解不深刻
在公司不管呆了多久,都應該見識過員工辭職的事情,那些辭職的員工是怎麼走的,走的時候公司是怎麼對待他們的。瞭解清楚後,到自己要辭職的時候,就知道用什麼方式讓自己走的不那麼難看。
有些時候你給公司留了緩衝的時間,讓公司有機會再調整人員。但是公司不會給你這個機會,立刻走人。
二,對自己的整體瞭解不深刻
在公司呆了這麼長時間,可能一直沒有審視自己的能力,在公司的分量,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在哪裡?甚至是自己被人利用的價值在哪裡。這是很多人不願意想,也不願意面對的事情。
不要以為你被人利用就是丟人的事情,你在公司還有被利用的價值,那也證明自己還是有一定的能力的。
如果早點理清自己的位置,也不會出現這樣尷尬的局面。
後路是自己找的,不要指望別人給你。
三,面對現實
既然已經這樣了,就瀟灑的走吧。還有什麼捨不得的,最後的結果就是辭職啊,只是時間長短而已,只要是最後的結果沒有變化,就不猶豫了。
人生哪有隻在一個地方工作的啊!給自己覆盤,以後的人生道路不犯同樣的問題,雖說人總會在曾經放過的錯誤上重新再犯,那你就犯的瀟灑點吧!
有時候就只當瀟灑走一回的!
這些時的大雪紛飛,圖片上很應景了你的狀況,哪怕風霜壓頂,我自照樣燦爛開放並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