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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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性的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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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如止水6880
首先法律明確規定,未滿十八週歲屬於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缺少的是自我消費能力,各直播平臺應該明確規定,加緊實名註冊這一政策,未滿十八週歲禁止開通打賞功能,不能因為賺錢良心都沒有。各位家長同時也要嚴加看管孩子,杜絕亂消費,加強思想教育。本可以杜絕錯誤消費,缺少的是管理者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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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inwiny
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私自打賞主播,主播也收下了,應該屬於違法,需在直播間後臺設定實名打賞,身份證號中體現年齡不符,不得打賞,或打賞不會成功。家長教育孩子的前提下,數額超一定數量,要允許索還。這樣也能體現監護人該負的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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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狐步探長
無論如何,未成年人給主播“充錢”刷的禮物,原則上都應該退還。不過在具體操作時要依據客觀情形處理適當。
通常開啟遊戲直播平臺,進入直播間,以觀看者視角操作的,相關能夠送出的禮物品種繁多,可以將其分為福利活動獲得和購買獲得兩種。
在這兩種情形下:
1、如果經福利活動獲得的虛擬幣,觀看者對此具有完整的支配權,兌換適量的禮物送出這個部分,可以不退還。不過,獲得福利的活動,是跟觀看直播的時間長短成正比的,對此,也應該適當抑制未成年人為了更多獲得福利虛擬幣,而長時間沉迷於直播間內消磨時光的趨勢;
2、如果未成年人,在有父母監護人陪同下參與,確實是非誤動作充錢刷禮物的,可以不退還。有部分未成年人,用自己可支配的少量零花錢刷禮物,對此大部分人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關於未成年人充錢刷禮物這個舉動,是要根據具體情況還需做具體處理,但是大原則不要背離就好。
能,但得看情況了。
如果主播和平臺妥協好,那就沒問題,但也不排除平臺不管理的可能,那就只能報案了,畢竟法律是能解決的,如果還不行,那就追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