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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染櫻翻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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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哥想吃軟飯
我認為既然前面有約定,財產歸老三,老人歸老三贍養,這個約定應該不是說老三自己一個人贍養而是指老三家所有成員公同贍養,拆遷房也是由老三夫妻子女共同享用的,老三過世,也該由老三妻子及他成年子女贍養,其他兄弟也該在老三過世後主動幫忙照顧老人。我認識有一戶人家,父母生三子三女,長子次子多分家產分別約定贍養父母各一人,幼子也分得一些房產,三女皆無分到父母及祖上財產。歸次子贍養的老父因病早逝,歸長子贍養的老母長壽。在老母親七十多歲時,長子夫妻次子都因病故去了,老母親就由長子家二位兒子共同贍養直至老母親過世。其中十來年,二個長房孫子都沒有開口要求出嫁的姑姑及小叔幫忙奉養老人,姑姑們及小叔也會自發每天過來幫一些忙,有時給老母親一些零用錢貼補一下。
首先,老爺子去世時是不是按約定由三兒子送終,如果是老爺子房產不能拿出來分割,應按照約定。其次,三兒子去世後,其財產包括房產按照三兒子遺產繼承順序繼承,夫妻先分割一般一人一半,其中的一半是三兒子遺產,再由妻子,孩子,母平分,有老太太的分額。老太太剩下的孩子應有義務贍養老太太。房子不能再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