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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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年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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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貨車超載是個比較熱門的話題。一般大型貨車不超載比較少。交警,公路管理部門年年查,但收效甚微。從去年開始,查超載更嚴。
但是,受運費和過境費的制約,超載問題仍然嚴重。
其實,車主也不想超載。超載對車輛損害很大。特別是安全係數更差。每年都有貨車發生大事故。什麼剎車失靈,轉向失效等等。試想一下,裝10T你去裝50T,剎得住嗎?
可是,不超又賺不了。還貸,養家。吃點苦不算什麼,不賺錢就不值了。所以,大家可以看到,高速公路上貨車大都是晝伏夜出,與交警打時間差,這叫你有政策,我有對策。
對於貨車超載,交法有規定。超30%以下要罰20o元,扣3分。30%以上罰500元等等條款,但仍然有人超載。
現在很多治超點對於超載採取扣車,解除安裝等措施。但只要不嚴重超載,一般會罰款放行的。
本題的問題,超載要麼躲避檢查,如果碰上,只有解除安裝轉運罰款了。還能有什麼辦法?
如果在本地不會出現此情況,大家都懂得。長途超載只有菩薩保佑了。
不過希望不要超載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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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師弟貨運雲商
當前運輸行業給到他們的利潤空間實在太低太低,遵紀守法載,要虧錢,所以只能超載,超越多賺越多,利益驅動之下,誰不幹?
當前運輸行業(尤其是個人散戶)情況:
1、沒有運費議價權2、上游企業/貨主壓低運價3、運力相對過剩、競爭激烈,導致運價更低4、運單可能層層轉手、層層盤剝5、超載致使運力更進一步過剩,行程惡性迴圈
行業競爭是為了利益,壓運費是為了利益,超載是為了利益,執法存在問題也是為了利益。
當前,有兩個緊迫的問題:
1、完善法制,提高法律威懾力,提高懲戒力度;2、規範行業。
在一次又一次慘痛的教訓中,如果我們僅僅是在熱點之中哀悼一陣亡者、譴責一陣司機,問題便不會有一個長期機制得以解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另外還會對汽車的發動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和輪胎造成損壞,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極易造成群死群傷交通事故。
所以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請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禁超載。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