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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幾分鐘看電影

    這個沒有該不該,昨天剛看了一個故事,說的是女方跟男方要了8萬彩禮,結婚後帶回來16萬。女方說,我們之所以和你要8萬,是因為我們覺得你能拿出這麼多,之所以我們帶回來16萬,是因為我們是嫁女兒,不是賣女兒,你們拿8萬,我們也拿8萬。

  • 2 # 單二爺3

    應該留下,全留下又怎麼樣,這是給女方的錢,誰規定要帶著回男方。我結婚以後,給我的彩禮,我全留下了,自己存起來了,給女方的彩禮就是女方的,跟男方就沒有關係了,男方也不能打彩禮的主義了

  • 3 # 獨S蘭舟

    這個還真不好說,如果女方沒有留下,全陪嫁了,遇見明事理的婆家人,會說這親家好,真心把他家兒子當家人了。遇見刻薄的婆家,會得瑟的跟別人炫耀說,看我兒子多優秀,女方家貼錢嫁到我家的,就怕我兒子不要她。如果女方家留了彩禮錢,明事理的婆家人會說,這是應該的,人家含辛茹苦的把閨女養大了,到咱家給咱家添枝散葉。而刻薄的婆家會說,你是我家花錢買來的,你在我家累死累活都是應該的。我一直認為兩個人的結合是組建一個新的家庭,所以不管是男方家也好女方家也好,要多為2個孩子的小家庭多著想,他們的結合是男方多了個女兒,女方多了個兒子,只有真的把對方當做家人,也就明白事情該怎麼做了……反正我是不贊成留彩禮的,我不光不會留,還會陪上和彩禮等值的嫁妝。

  • 4 # 只為看你一眼1417

    不應該留下,彩禮是過時的東西,本身不應該存在,這說明中國的改革開放還不徹底,很多人還有封建殘餘思想作祟,婚姻是神聖的,不是買賣,不應該與金錢房子掛鉤,很多人更是打著婚姻的慌子騙婚,結婚不足一年離婚大把的是,現在的彩禮錢動輒一二十萬,女方說是男方贈予的婚前財產,而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女方要求加上名子,加不上勸男方賣了再買一套也要加名字,奉勸男同胞,要彩禮多的女人堅決不要,她看錢比你重,而且時刻為離婚鋪路,這樣的女人會讓你很累,幾乎都以離婚收場,男人婚後一定管著自己的錢包,自己賺的錢,自己當家,愛自己,別人才會愛你,別像王寶強,賈乃亮最終傷心又傷錢,婚後女方把收入交給孃家的,奉勸你把收入交給你媽,你懂得

  • 5 # 甘雲飛

    從愛情上講是可以拿出來來的,但是社會是現實的,如果男方是借錢湊的彩禮錢而且你愛男方,自然是拿出來的,如果你不愛他,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你還是自己留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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