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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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熟了的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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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文建894
也應該的嗎?不過來說你錢還要孝敬你的父母呀?也可以孝敬孝敬他的父母呢?那你就成了,難得的好媳婦啊!別分你的我的了?那就過不到一塊了嗎?祝你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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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使用者跟狗
看多少錢,如果幾萬元無所謂,但是如果是女方父母陪嫁大幾十萬的甚至幾百萬幾千萬,一般女方不會拿了馬上使用。肯定是壓箱底的錢。
婚前財產歸婚前。大幾十萬可能是不會給老公用的。
陪嫁是婚前財產。不是婚後共同財產。不能因為它不是房子,而劃分它的成為婚後共同財產。
華人還是希望老公養老婆更多。畢竟女人要生孩子,至於男人覺得女人太脆弱什麼的。
^O^女人的確是嬌花,如果你養不起就不要養。養到一半放棄,女人會罵你人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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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樂迷風影
所以麼,正確的做法是在結婚的時候留足婚禮的開銷,其他的直接全款買房,不夠買房就買商鋪,買車位。總之換成需要產權證的東西。
有些地方,共享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
有一次陪老公(那時還是男友)去他朋友家吃飯。他朋友有個妹妹,已談戀愛,準備結婚。
那天他妹妹也來了。我老公當著所有人的面,開玩笑的說:妹,你存多少錢了?準備結婚了,錢是不是要拿出來給家裡了。
別人也當他開玩笑,笑笑也就過去了。可我覺得奇怪,不可能無緣無故這樣開玩笑吧。
回程時,特意問了他。他說,他老家的風俗就是這樣的。女兒出嫁前賺取的錢,要全部給父母。當然彩禮也只是個形式,三金是要的,婚禮很簡單。
婚禮啥的都好說,咋賺的錢要全給父母,這還是第一次聽說。
當時,有點不相信,特意問了一個那裡的同學。同學說,是的,有這風俗。
呵呵,共享吧,沒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