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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子生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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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個逍遙浪蕩子
第一,古人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而男子才能傳宗接代!才是一個家庭裡傳宗接代的主要負責人!而女人在古代嫁以他人就要隨他人性!你連自己的性都沒有怎麼傳宗接代,當然也有那種上門女婿但是也是機率很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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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每天都很好
能引起男人危機,除了戰爭其他的不太可能。既然少,必然顯得尊貴,受到重視。再加上由於以前的生產力所決定的。農耕社會,靠的是體力,男人在這方面遠遠優於女性,男主外女主內也許就是這麼留傳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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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客家小蘭
古代的人思想落後,生的女孩不值錢,男孩就是寶,重男輕女這觀念大重,封建社會就是如此,女孩嫁出去了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覺得女的嫁了就該相夫教子,守婦道,在婆家聽使喚像傭人一樣沒地位。 現在新時代,新思想,男女平等,生女孩還更加看重。但多多少少有些人的思想比較傳統,還是會在意的。我個人覺得男女都一樣,只要聽話、孝順都好。 如今女人也有自己主見,不一定什麼都聽男人的,好的意見和想法都可以作參考。顧家和愛家的男女都應該相互尊重自己的愛人,這樣才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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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現美的我的眼
中國古代是男權社會,男人更有機會獲得成功,也就是光耀門楣,還有就是基本上後代都是跟男方姓,也就是很符合中國延續香火的想法。家裡之所以是女人說了算,那是因為古代都是男人在外拋頭露面而女人基本都是在家操持家務,養育孩子,服侍老人,表面上看家裡是女人說了算,但其實真正的遇到大問題要抉擇的時候還是得聽男人的,就比如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如果真的是女人說的算,怎麼可能會讓男人三妻四妾?重男輕女還有一個非常重大的原因就是古代很多的事情靠的都是人力,比如上戰場打仗,和農耕,男人天生要比女人力氣大,精力也更好。加上生理原因,女人總是有很多的不方便而男人基本上沒有什麼生理上的不便。還有古代的女人裹腳,這樣腳很小,跑不快,不利索,幹很多活都得耽誤了。所以其實古代的重男輕女,男主外女主內也是環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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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許願的泥菩
重男輕女是很多因素決定的,男人危機只是其中的一個。
首先最主要的還是社會的發展,我們現在都知道,剛開始社會是男性捕獵,女性採摘,製作食物等,她們更能提供穩定的必需品,所以,女性相對於男性更重要,地位高於男性,所以處於母系社會。後期隨著社會的發展,種植業、養殖業等的發展,男性的地位凸顯,社會逐步進入父系社會,並且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出現私有制,社會階層開始分化。
第二個,隨著母系社會進入父系社會,男女雙方地位的改變,對孩子的撫養也發生了變化,母系社會孩子是跟隨母親,由母親撫養的,和孩子的父親完全沒有任何關係;但是進入父系社會之後,經過一系列的鬥爭之後,奉行了現在我們看到的,男娶女嫁,女方跟隨男方,孩子跟隨父親的姓氏走。又因為女的適合的更多的還是家內的活計,所以,外面的活交給男性,家裡的事由女方管理,最後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內的局面。這個其實決定了一點,那就是這個家要傳承下去,必須要靠男的,因為女的終會出嫁。後期大量的姓氏出現之後,其實做的更直接,因為你是嫁到另一家的,作為一家人,只有一個姓,那就是男方的姓氏,女的嫁過去了,叫法是什麼什麼氏,不如姓劉的女的嫁給了姓李的,那婚後,一般稱呼女的都是李劉氏,就是去世了,排位上寫的也是這個,所以為了家族的傳承,必須要有男的。因為嫁出去的女的和這個家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即使回去也是客人,而且是不能隨便回去的。
第三個,是戰爭導致的男性群體減少,戰亂過後,會留下很多男方死掉的孤兒寡母,戰亂過後,寡婦村真不是一個僅僅停留在嘴上的,記得以前看過一個故事,說一個乞丐都娶兩個老婆,當初覺得可笑,後來想想,這不是說明戰亂的男子少,需求大嗎?
所以,為了家族傳承,和戰亂的原因,導致男性的地位更高,女的處於陪襯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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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坦兒tt
在古代,民以食為天,在農業發展起來之前的社會是母系社會,只因為女人採集植物果實比男人打獵所獲食物穩定。農業發展起來後,男人成為耕種主要勞力,男權由此形成。重男輕女的思想因此產生。
在重男輕女的大背景下,法律的制定也深受影響,這更加助長了重男輕女的加劇,形成惡性迴圈。
那麼當時是什麼樣的相關法律呢?在聊齋志異裡有《段氏》一文,描述得很清楚。下面簡單介紹一下故事大概。
段氏,大名縣富翁,四十無子。其妻連氏又最妒,想納妾不敢。老段就偷偷和一個丫鬟好上了。連氏知道後,狠打了丫鬟,並賣給了一農民。
老段越來越老,侄子們朝夕都來借錢,一說不願借,侄子們就怒形於色。老段想,有多少錢也不夠給的,就想過繼一個侄子當兒子,可別的侄子們就合起夥來阻撓。兇悍的連氏也沒辦法,侄子們不怕她。這時她才後悔了。趕緊讓老段納妾,可只生了個女兒。
老段中風不起,眾侄子更加放肆,牛馬什物都爭相招呼不打就取走了,連氏罵他們,他們就反唇相稽。沒有辦法,連氏只能朝夕鳴哭。老段因此病情加重,死了。
一大群段姓本家圍在棺材前,商量分遺產,連氏雖悲憤痛苦得要死,但沒法阻止。連氏請求留一所房子給自己和小女兒住,侄子們都不答應,連氏說:“你們寸土不給留,讓我老太婆和還不會說話的女兒怎麼活?”和侄子們吵了一天也沒商量下來。連氏只有一邊悲憤地哭一邊扇自己耳光。
這時有人來弔孝,原來當時賣出去的丫鬟懷孕了,為老段生了個兒子。連氏一下有了底氣,理直氣壯地警告一群姓段的本家人,把奪去的牛馬東西送回來,不然就對他們提起訴訟。
兒子勸解說算了,都是本家,較真不好。連氏說:“我非為牛馬,雜氣積滿胸,汝父以憤死,我所以吞聲忍泣者,就因為沒兒子,如今有兒子了,我怕什麼?”怎勸也不聽,終於告到官府,追回了財物,懲罰了侄子們。
連氏七十歲,臨終時,把女兒、孫媳婦叫到床前說:“你們都記好:三十不育,便當典質釵珥,為夫納妾,無子之情狀難堪也。”
也就是說,在古代,法律規定,只要沒兒子,男人死了,財產本家就可以分掉,有女兒不管用。
現在不同了,男女平等,只要有一個人活著,也沒人敢分你的家產。重男輕女的思想,在現實生活中,在法律的保障下,再也沒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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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產力決定的,原始社會最開始時母系氏族,因為女性可以生育後代。但隨後社會發展,男性從事更多的是體力勞動,被視為尊貴。古代隨後一直是男性統治,也一直頒佈法令,法規都在壓抑女性。所以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