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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捏提撈步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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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才6
宗法制是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轉化的產物,伏羲氏開啟讓男人來當家長,男人認識到自己應該負責任要養家餬口,於是乾道代表天為男人,自強不息。而宗法制就是為了自強不息而服務的,代代相傳就是這樣。所以祖德宗功是多麼的重要,祖上多幹好事,父母多作準備,子女好好學習,一個家庭得以延續的基本法則就叫祖宗之法。其實也就是孝的意思,父和子是二也是一。宗法本身是單純的。制者,是人為的,為了保證延續制定了規矩,無規矩不成方圓嘛。而事物有利便有弊,他可以隨時調整,但最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才是夫子肯定的理想的宗法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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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逛一逛3
怎樣看待中國古代的宗法制?
中國古代的宗法制,是由氏族社會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形成於商代後期,盛行於西周,而宗法制與分封制成為西周兩大政治支柱,宗法分封制瓦解於春秋戰國,分封制秦朝時基本消亡,而宗法制則又延續發展,甚至今日,宗法制體制雖早已消亡,其思想影響猶存……
所謂宗法制,是以血緣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為規範。……以父系血緣的親疏來維繫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
其目的是:為了加強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在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強調區分嫡庶,分配權力財產繼承,維繫世襲特權和等級秩序……
宗法制的最大特點和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形式是:家譜,家祠,族規,主要觀念是:親親尊尊,修齊治平,男尊女卑,裙帶關係,蔭庇心態……
宗法制下,分為大宗和小宗,但大宗和小宗是相對的,政治上是隸屬關係,血緣上是兄弟關係;大宗可以命令和約束小宗,小宗必須服從大宗;周天子是天下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領袖……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西周兩大政治支柱,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維繫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的等級秩序……
中國古代的宗法制對當時及後世和古代文化都有極為深遠的影響……
保證了當時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重視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有利於社會安定,家國同構,家國一體,有利於形成強大的民族凝聚力。
強調家庭本位,過分重視人情關係,人為地劃分遠近尊卑,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權利受到約束,與現代的平等和法治意識相違背。
造成中國古代倫理型文化特徵,倫理政治化,政治倫理化,家國同構,家國一體,用政治倫理秩序代替了法律秩序,政治大於法律,倫理大於法律……
影響了後世人們的思想觀念及祭祀、修訂家譜、尊祖敬宗、追根尋源等社會習俗……
甚至,時至今日,人們仍有長子長孫等觀念,可見,中國古代的宗法制,雖體制早已消亡,其思想影響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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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0酷讀國學
要聊宗法制,就不得不聊同在西周時產生的分封制,這兩種制度相輔相成,相互滲透,是當時統治者政治智慧的集大成,政治上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時的井田制就是基礎。
隨著封建制度的產生和發展,井田制瓦解,分封制崩潰,但宗法制卻延綿了兩千多年不曾廢棄,直到今天仍有很大的影響,這才是值得思考的地方:難道宗法制真的是可以超越經濟基礎的意識形態?
統治者和老百姓既然都在繼承宗法制的“餘蔭”,那說明它的存在必然有合理的地方。
首先,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更防止外部侵入,這也是華人講究“關係”的源頭。
其次,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相當於法理上規定好了財產繼承權,這也是華人從道德深處鄙視小三、排斥私生子的原因。
最後,“家是小國,國是大家”。在家庭或家族內,父親地位尊,權力最大;在國內,君主的地位至尊,權力至大。忠和孝成為華人的道德本位和倫理本位。
我個人認為:宗法制實際上就是一種協調人與人之間關係,尤其是家庭成員之間的,表象的力量雖然存在,比如農村地區嫁出去的女兒沒有財產繼承權,但核心的東西已經不復存在,比如嫡長子的絕對優勢地位。
宗法制雖然不能超越小農經濟,但必然會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逐漸瓦解,直到完全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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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夏哲修
每一個制度的產生必然有其優越性,宗法制的產生對血緣有凝聚力,是進步的。然後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產生不合時宜的問題。如果不能與時俱進必然會被歷史淘汰掃進故紙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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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睿智滌塵
歷代宗法制一般都增強了人們的家族觀念,對族內人們的行為和思想進行了一定的限制,不僅維護了了家族的團結和凝聚力,同時也維護了中國傳統的儒家和道家道德,對中華傳統的傳遞起到了不少作用。但是限制思想,禁錮思維,在封建社會後期起到了不少反作用,在中國國力衰退起到了推波助瀾的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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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增強了人們的家族觀念,對人們的行為和思想產生了約束和限制,維護了傳統道德。當然也有反面,就是限制思想,有時候過於守舊,思想和行為有時候會落後於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