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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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之南山之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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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餘的房本
不清楚為什麼要讓女友的房子加上你的名字。
既然是“女友”,說明還沒結婚,那麼這套房子就屬於她的婚前財產,無論是她個人出資,還是她父母出資。加不加你的名,對房子的處置權都在她個人手中。
即使結婚了,加了你的名字,你本人依然不享有房子的財產權益
個人努力更好,萬一吵架,對方把你轟出來了多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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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0情感分享
題主你在搞笑嗎?這真的不是來釣魚的嗎?恕我見識的太少,真的不敢相信這世上真的有如此……之人。我也有一套房子屬於婚前財產,而且還有6成的貸款沒還,每個月的月供都是用我跟我男票的共同收入來還(我們兩個的收入都在一起,但是絕大多數都是我男票的收入)。我一直在提把我的房子賣了,然後再加點錢買套大的做婚房,但是我男票都死活不同意。我心裡也知道的,我們打算再買房,寫兩個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而我現有的屬於婚前財產,雖然月供是他在還,但是幾乎跟他不相干,我男票不肯讓我賣,是覺得房子是我家人給買的,一來是怕我吃虧,二來也怕我家人瞧不起他。但是題主你怎麼就不怕老丈人瞧不起你呢?你家人就是養老的錢,人家人都不是養老的錢?良善的人見多了,這樣精明算計的忽然見著真覺得可怕。
什麼邏輯?女方的房子為何要加你的名字?想什麼呢?即使女方主動提,叫我也不好意思呀。拿出點實力,好好經營自己的婚姻,努力工作,爭取憑自己的實力讓老婆孩子有歸屬感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