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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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躲喵喵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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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廠觀察
1.你找工作時是否會告訴企業你其實只是臨時工作倆月,不打算長期幹?
2.你是否會考慮你找的這份工作不用企業長期培養你,且你能在倆月內給企業創造出應有的價值?
問你這兩個問題的目的是,如果你做到其中一項或者兩項都做到了,那麼我認為就不涉及道德問題,如果你兩樣都做不到,那麼你所描述的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所以,首先建議你至少做到其中一項,第一項做不到可以理解,但是第二項你只要用心找應該沒問題。三葉草也相信你會考慮到這一點。在此基礎上,我回答一下你的問題:
答案:你只要按照固定程式走,從法律規範上是不會扣工資的。
從法律規範上來看:
1.剛入職兩個月一般在試用期,試用期也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出辭職,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2.如果你找的這家單位規定沒有試用期,那麼你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3.即使你未按照規定時間提出辭職,單位同樣應該按時支付約定報酬,如果你未按照規定時間辭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那麼單位有權要求你賠償。
從實際執行上看:
我之所以剛開始提出那兩個問題,還有一項重要原因,如果你兩項都不考慮單位知道你的意圖了,很可能惱羞成怒不給你結算工資。或者,單位花倆月時間一直在培養你,而你一分錢價值沒起到,不排除用人單位會想辦法剋扣你的待遇。你可以說用人單位違法,但是一共沒幾個錢,你有那麼多時間去仲裁早找個其他單位掙回來了,你也可以說他們沒道德,但是用人單位也在考慮是不是勞動者沒有道德在先。
當然,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企業也會支付工資給你。
幹兩個月會為什麼會扣一個月工作呢。
正常走辭職流程,幹多少天接多少天公司。難道是因為沒有籤勞動合同嗎?如果沒簽勞動合同,可以拿考勤記錄等證據,依舊可以要求公司工資結算到你離職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