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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青山黃河

    影響二,按繳納社保必須15年之規定,企業招工必須在年齡小於45歲。而一些50多歲的人員,即使繳納社保,按目前政策,如不能自己補繳前段社保的話,也拿不到退休金。所以,50歲左右的員工需要退出企業,而急需要解決退休養老及生活貧困的,恰恰就是這些人群。況且,很多企業,如建築單位卻是以這些人為用人主體。新政實施可能會造成這部分人失去工作機會,產生社會新矛盾。

    影響三,在中小私企工作的員工,一般工作週期大部分在2-4年,很多人是跨省,跨市工作。一旦離職,那20%企業繳納部分,就會被當地社保局“統籌”,超過3個月後醫保斷繳,則失效。沒有哪個地區的社保局願意接納,這些只帶著個人8%戶頭的人員,何況還得“貼上”一筆終身的退休金。

    結論,社保入稅後,50歲左右的人員,找工作會更加困難。對用人多,利潤薄的中小私企經營會產生不利因素,可能會裁減部分人員。社保入稅,會使企業用人年輕化。社保部門必須制定完善的,流動打工人員的繳納社保政策。否則社保入稅難以長久實施。

    目前,大多數中小企業都在觀望中等待,希望在繳納社保入稅後,會根據市場,資金,生產狀況等具體情況再解決問題。

  • 2 # 阿瞞334

    寫一個我們私營醫院的例子吧

    我們沒有稅務強制登記,輕鬆點,不過我感覺馬上就要強制登記了,醫院,社團,俱樂部,物業,私立學校等以前公益性,掙擦邊球錢的這類人,國家早晚要把你納入監管,時間不會太長

    本人觀點從競爭角度看,國家做的沒錯,就給你有競爭力,合規的組織一個併購的契機,經濟下行必然這麼幹。

    20個人的組織,登記後,年流水500萬以下,2年撐不到就會倒閉,倒逼你合規。

  • 3 # 幫兄愛唱歌

    這個問題問的有深度。其我覺得沒有必要過度的關注,要說影響,只是朝著有利於公司依法經營、守法經營的方向發展,有利於員工權益得到保護,有利於完善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的形成。

    一,社保為什麼要由稅務來徵收?

    中國從1996全面開始社保體系的確立工作,到2011年《社保法》的出臺,經歷了15年時間,從各地各顯神通開始,到《社保條例》的出臺,再到《社保法》公佈實施,逐步建立和規範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了14億人的養老、就業、醫療等民生問題,這也算一件世紀工程。

    《社保法》雖然出臺了,由於執法監督等措施不到位,還是有部分企業法制意識不強,想辦法鑽空子,打擦邊球,不嚴格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不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造成部分群體事件,給社會帶來了不穩定因素。所以須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執法保障措施,社保繳費徵收職能的改變,就是其中最有力的舉措之一。

    二、社保繳費由稅務徵收後對企業和個人的影響

    第一,徵收力度更大。對於那些一門心思以經營困難為由,採用各種手段損害員工利益的“無良”企業,再也沒有可乘之機,取而代之的是守法經營,依法繳納社保。這對企業和員工無疑是一大利好。試想一下,如果企業長期不遵紀守法,沒有政府和員工的支援,也是很難獲得長久發展和進步的。

    第二,市場競爭環境更加公平。從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建立一套科學合理、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機制,確保所有企業的行為都在法制的範圍內進行公平競爭。少數企業不履行《社保法》,對大多數守法的企業將造成新的不公平。

    第三,可提升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對於部分特殊的微利企業,如果繼續粗放經營,不從管理上下功夫,本來就微利,可能會造成新的虧損;但是隻要從深化管理上下功夫,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員工繳納社保的這點錢還是能夠賺回來的。

    第四,變化的是手段而非內容。從2019年元月開始,社保繳費由社保部門劃轉到稅務部門徵收,其繳費的比例、繳費基數都沒有什麼變化,只是徵收主體的變化。最近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學習會議也傳達出同樣的資訊。其實對於《社保法》的內容沒有一點改變,改變的只是徵收的部方式和手段。只要守法的企業根本用不著擔心,一切和以前沒有差別。困難企業照樣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繳費稅率下調,申請補助等原有政策。

    總之,社保改為稅務部門徵收,是強化徵管手段的有效措施,對企業、對員工有百利而無一害,這是值得大家歡欣鼓舞的事情,為什麼要去擔心呢?還是大家來發表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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