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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靜靜稀水

    婚後雖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但婚前砌房造屋欠下的幾萬元債務也確實讓我感到有點吃力,以後就是透過做點小生意慢慢還清債務,直到今天我都不敢去負債,人是無債一生清啊!漸漸地父親也就將家裡的事都交給我。

  • 2 # 不得不想象

    個人生活方面的問題沒有參考意義。

    對家庭(不管是什麼性質),所有成員的財產和財務權力都是有限的!假如我在家庭中有“財政"權力,首先考慮的是責任和效率,不會以此為傲!

    是否因住房緊張或為照顧老人,與父母住一起,都只能是權宜之計。不是生活的方向。

    人生的價值和成功,包括家庭方面的幸福;沒有親情的生活是不完整的。幸福就是和諧、和睦。

    你說,我行嗎?!

  • 3 # 雨打芭蕉183816968

    兩個人結婚了就是一個家了,能分開住最好還是分開住,各人的家各人當,就是住在一起錢財也不要混在一起,不然過一段時間矛盾就出來了,一地雞毛不好收拾。

  • 4 # 子墨文學

    婚後,基本上還是要分開了居住的。如果確實沒有條件,那就只能在一起居住。

    不過經濟大權不能從父母那裡收回,畢竟父母需要一種家長的感覺,而自己呢?儘量的去迎合父母,彼此之間才會少一些摩擦。

    如果父母主動把經濟大權交到你手裡,其實也是我對自己的信任,管好一個家不容易,精打細算過日子。

    俗話說:“吃不窮,喝不窮算計不到就受窮。”

    所以,掌握了經濟大權,也就意味著有了更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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