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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杯清茶扯閒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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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然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1992年以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發養老保險金。
你退休時計算養老金:
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
若你1992年以前就已參加工作,這段時間就為視同繳費年限,但需有檔案記載。
沒有檔案,必須得有招工表,否則無法視同工齡的 建議找找原來鄉鎮企業的上級單位,看看還有沒有一些原始檔案記錄之類的,或者申請補一個(社保是否認可,就不一定了)。
祝您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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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力力之心
鄉鎮企業在當年從性質上說是村社辦企業,其出資和收益是村民所有,自生自滅,不向國家交納利潤,且用工自由隨意,企業有完全的用工自主權,無需經當時的勞動部門准許備案,職工檔案糧戶關係不變,因此這些企業並不屬於國有集體(大集體)所有制。一方面,企業職工當時就業情況包括用工起點、終點、中間的連續情況等均無有效的準確記載,無法核查。另一方面,從84年起全國陸續開始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各地方都將鄉鎮企業的用工做為當時新型用工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養老保險。
社保政策規定是1992年3月份以前為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說92;3月以後的時間必須要繳費,由個人繳納部分,企業繳納部分和社保承擔部分組成。如果那時你所在的企業未參保,那就是企業的責任了。你可以向當勞動部門申訴,要求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