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是城鎮規劃主管部門頒發給建設單位建設用地的行政許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因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或者超越法定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式,或者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行政許可的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如果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但如果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如果因許可機關的原因撤銷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但因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行政許可被撤銷的 被許可人基於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
另外,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發放後,因依法修改城鄉規劃給被許可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從《行政許可法》和《城鄉規劃法》的規定看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銷的情形,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行政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是可以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該許可的。這裡用"可以"是授權性規定,即賦予了行政機關一定的行政裁量權。也就是說對於因行政機關原因造成的可撤銷的行政許可,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撤銷或不撤銷的決定。但行政機關應說明進行裁量的理由。
法律對撤銷行政許可除作出上述一般規定外,還作出特殊規定。一是,對於因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行政許可,法律用了"應當予以撤銷"表述,此時許可機關就無裁量權了,就應當撤銷。但撤銷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時,法律規定"不予撤銷"。因法律未明確規定何謂公共利益和重大損失的具體判斷標準,實際上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方式賦予了行政機關一定的行政裁量權。也就是行政機關可以就撤銷該行政許可是否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作出裁量。經裁量認為撤銷該行政許可就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就應"不予撤銷"。
關於登出一說,在《行政許可法》和《城鄉規劃法》中均為出現該概念。一般認為,登出都是依據一個行政決定作出的,是在行政機關的有關登記上登出。例如,某施工企業因違法被吊銷施工資質,主管部門就會登出其登記。
如果既不是行政機關的原因,也不是申請人的原因,許可決定不宜實施時,例如,因規劃調整造成的。一般是採用撤回原許可的方式處理,而不用登出。
不知問者所說的登出依據出自何依據,也不知登出原許可是否給被許可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損失。另外問者提出此問題的目的是什麼也不清楚。所以,只好作此回答。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是城鎮規劃主管部門頒發給建設單位建設用地的行政許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因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或者超越法定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式,或者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行政許可的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如果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但如果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如果因許可機關的原因撤銷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 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賠償。但因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行政許可被撤銷的 被許可人基於行政許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護。
另外,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發放後,因依法修改城鄉規劃給被許可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從《行政許可法》和《城鄉規劃法》的規定看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銷的情形,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行政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是可以根據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該許可的。這裡用"可以"是授權性規定,即賦予了行政機關一定的行政裁量權。也就是說對於因行政機關原因造成的可撤銷的行政許可,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撤銷或不撤銷的決定。但行政機關應說明進行裁量的理由。
法律對撤銷行政許可除作出上述一般規定外,還作出特殊規定。一是,對於因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行政許可,法律用了"應當予以撤銷"表述,此時許可機關就無裁量權了,就應當撤銷。但撤銷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時,法律規定"不予撤銷"。因法律未明確規定何謂公共利益和重大損失的具體判斷標準,實際上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的方式賦予了行政機關一定的行政裁量權。也就是行政機關可以就撤銷該行政許可是否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作出裁量。經裁量認為撤銷該行政許可就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就應"不予撤銷"。
關於登出一說,在《行政許可法》和《城鄉規劃法》中均為出現該概念。一般認為,登出都是依據一個行政決定作出的,是在行政機關的有關登記上登出。例如,某施工企業因違法被吊銷施工資質,主管部門就會登出其登記。
如果既不是行政機關的原因,也不是申請人的原因,許可決定不宜實施時,例如,因規劃調整造成的。一般是採用撤回原許可的方式處理,而不用登出。
不知問者所說的登出依據出自何依據,也不知登出原許可是否給被許可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損失。另外問者提出此問題的目的是什麼也不清楚。所以,只好作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