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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潁上地毯總彙

    剩餘的金額由對方車主補齊。這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明瞭。即然對方全責,因這次事故造成你車輛所有損失都由對方負責賠償。對方車輛買了保險,那麼保險公司就會指定修理廠定損修理,修理完成,保險公司只會按定損賠償,餘下的部分則由對方車主自行承擔。

  • 2 # 白希文

    無論什麼前提下,交警判對方全責,修車花多少錢都有對方賠付,至於對方保險賠多少,與你無關。

    修車花4萬,保險賠3.4萬怎麼辦

    這種情況在正常情況下是不多見的,因為修車場地應該是保險簽約維修廠,不能私自找廠修車。這樣能夠保障保險公司不被“騙保”。而保險公司“定損”核算的賠付費用,是根據修車廠的配件和維修工時費用核算的,一般來說,定點修車廠和保險公司會協商這個價格,只要在保險公司指定維修廠修車,就不會出現修車費超過保險賠付費的問題。

    墊付修車

    如果不是保險公司指定修車廠,那就要全責方先行墊付修車費用,隨後由他的保險公司進行報銷。當然即便如此,也要先在保險公司定損,定損的過程就已經知道修車費的範圍,超出部分理論上是有全責人自己承擔的,但承責方也可以根據定損依據拒絕支付超出部分。

    需要注意

    無責方不要想著讓全責方多掏錢,就肆無忌憚的去修車。保險公司定損會有明確價格,全責方也有權不付給你多餘的修車款。所以,千萬不要想著從中賺錢,先定損,再去正規店裡修車,維修店也會核算價格出來,你可以讓維修店跟保險公司溝通,提高定損價格。

  • 3 # 大山小宇

    既然對方全責,應該讓對方保險公司,到你的修車廠定損,按照定損金額維修,最後肯定是花費多少對方保險公司給你報銷多少。

    請問怎麼會有差額呢?如果你私下修理了不在本次事故中產生的故障或者私自變更了零部件造成額外費用,對方保險公司是不承認的。而且修理廠應該不會隨便更改維修專案和費用。

    差額如果是後期定損沒估計到,需要進一步跟對方保險公司溝通。如果是已經定損,是你私自維修其他部分,需要跟對方協商,至於怎麼說,你自己懂的。畢竟即使維修費全由對方出,你也有誤工費和車輛維修後的折價貶值,也需要額外補償。進一步協商吧

    讓對方補差額,算是車輛誤工費交通費和折價貶值補償,但是如果你是非運營車輛這部分職能協商,對方保險公司一般不支援理賠。

  • 4 # 江蘇常州秦律師

    對方全責,所發生的損失均應由對方承擔,因對方購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賠付責任,至於剩餘的金額如何處理,要看具體情況而言,主要問題在於你這個修車實際發生了4萬,但在法律上是否能夠得到足額支援:

    如法律上可以得到足額支援,則剩餘部分應該由對方肇事方個人支付;

    如法律上經估價只能確認3萬4的損失,則剩餘部分一般是由自己承擔。

    當然關於剩餘部分可以與對方協商解決為好!

  • 5 # 生活日記VLOG

    我的車正常停放被撞,交警判對方全責,修車花了四萬,對方保險陪3萬4,剩餘的金額怎辦?對於這個問題有以下幾個回答!

    第一,修車花了四萬,對方保險賠了3萬4,剩下的金額讓他本人給你就行了,這麼簡單問題還要提出來嗎?如果不給就去法院起訴他,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

    第二,正常人的都會透過協商解決,警察到了確定了責任也會說到怎麼解決,透過協商解決是最好不好了,如果遇到胡攪蠻纏的,那隻能動用法律武器了!

    第三,正常的人都會理賠,即使保險賠過錢了,還不夠那就自己在添點,事情就解決除非壓根心裡就沒打算賠一拖再拖,如果這樣的話直接送監獄還得賠錢,對付胡攪蠻纏的人不必客氣,有的人就吃軟不吃硬,你給他好好商量,他還以為你好欺負!

    總之,正常走理賠程式,就像題主提出這問題一樣不用擔心,如果剩餘的金額他不給你,你就走法律程式,不可能讓他逍遙法外的,該面對還是要面對不用怕也不用擔心!你硬氣一點就解決了!

  • 6 # 咕咚的歲月

    既然已經是對方全責的情況下,所有的修車開銷和花費都應該責任人來出,毫無疑問!

    如今,很多駕駛員因為是新手或者是開車不集中精力,還有一些駕駛員開著車玩手機的情況真的是讓人無語又無奈。像題主所言,車正常停放都會被撞到,所以首先要告訴大家,如果開車上路或者走路一定要謹慎觀察,嚴格按照交規行車或者行走,因為現在道路安全確實風險太大。當然作為司機還是建議熟悉自己的車況和積累好經驗後再開車上路也不遲,避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再說對方全責保險賠付的事情,一定是因為對方的所上的險種不足或者額度比較低,所以導致保險公司賠償的時候只能賠付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一定要找全責的車主來賠償。全責的車主有義務去賠償保險公司沒有賠付的剩餘部分。如果題主遇到全責車主拒絕賠付或者推脫責任的情況,可以繼續報警甚至做起訴處理。追回自己的損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必要的,沒必要慣著這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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