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呂亞偉律師
-
2 # 揚帆去遠航007
有幾個概念你要搞清楚,借條是借貸雙方的過手憑據(借據),轉款憑證只能證明你給某人匯了一筆錢,投資是一種基於前期投入期待後期產出的商業行為,這三者之間不一定有關係。
估計你是糾結借款與投資的關係,雖然沒有借條,如果你能證明轉給某人的錢是借款,轉款憑證就可以做借款的證明,對方就有義務還你錢;對方要否認,就必須拿出這筆錢已經還了的證明;借款與投資是兩種不同的商業行為,是借款,按照借貸約定支付利息和本金;是投資按照投資約定和公司章程獲取收益(分紅),坐享利息增值(也可能利益縮水,本金全無);即使你借給某人一筆錢,他拿去做生意,並不等於說是你投資合夥做生意,你必須拿出投資行為的憑證(投資合同,工商出資證明)。
空口無憑,拿出證據來證明你們之間的是什麼關係,外談如何處理你們之間的分歧和糾紛。
投資和借貸是兩個法律概念,投資是共負盈虧,不需要還。借貸是出借資金,到期要還,兩者相差甚遠。證明是投資的材料可以很多,比如合夥協議,聊天記錄,錄音通話等對方認可表述的都可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