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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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豁然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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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氣東來心
不可以,凡是有這種要求的女孩,都是衝著自己利益去的,處處想著自己得失,而不是奔著過日子去的。如果真要離婚,女孩也沒損失呀,男孩要付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以及這一半相應的填值部分給女孩,所以女孩有什麼損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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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情感答疑
可以,但必須有條件的,即先登記領證然後再加名。
在這裡有必要提醒你一下,你作為長輩應嚴格把關,具體瞭解一下你的準兒媳為何有此想法。因為這個關健時期你不能偏面聽從兒子的建議,有道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只有你本人經過充分了解情況,把持全域性才是穩妥的。
你首先要了解你兒子與其女友想戀有多長時間,到底感情到了什麼程度,你的準兒媳是否奔著房產而來。
其實你準兒媳有此想法也見怪不怪,因為她也怕婚姻不牢固,最終一無所獲。我們北方農村有句俗語叫:麻桿打狼,兩頭害怕。為什麼?意思一個人走路手拿一根麻桿遇到一頭狼。此時人也怕.狼也怕,人是深知這根麻桿不堪一擊,打狼以後勢必會斷,而斷的後果會隨時斃命,而狼根本不瞭解麻桿的份量,它會想假如一麻桿打下來有可能會斃命。
你準兒媳假如是明智的是不會有這個擔憂的,因為小倆口婚後其房產自然雙方都有份,幹嗎要在婚前有此奇葩念頭?由此估計你兒子應該是內向的人,他應該做好他女友的思想工作,世上哪有未登記領證即加房產姓名的事情?
不可以。你們應該充分了解女孩的慾望和你們的條件是否匹配,這只是一件事,如果女孩對自己的利益特別在意,處處不吃虧,那終究有一天你們無法忍受,以失敗告終。
你們可以正面和女孩講,你和我兒子結婚,我們能出多少錢。這個金額是你們接受女孩和你兒子平分的資產。並且約定,領證後享受,並且由女孩掌管。
如果你們想給兒子留點後路,那就把資產設在兒子名下,做為婚前財產。他們共同享有的做為婚後財產。
如果她不相信你們,執意要求歸屬她再領證,那你們的關係基礎不具備結婚的條件。完全是交易,應慎重。
婚前拋開感情把事情講清楚反而有利於以後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