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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理明367

    人的一生有很多選擇,她要房也要看一下你一個月有多少錢,房應不應該給她,雖然離婚了,但畢竟有倆個小孩的存在,你們應該為他們想一想,婚雖然是離了也要做一下他們的因思想工作,明白嗎,而你老婆要房,也要計算一下你們這些年你們共同努力有多少錢了,而不昰你前妻要房你就給她,雖然離婚你前妻還會嫁的,我覺得房子應是你所得,而不是給前妻,雖然有一個女兒跟你前妻,說不定她還會把女兒給回你的,我覺得房子應該歸男方,三十萬你就給女方吧,也算是女孩子為你這些年的負出,而男方還會再婚,有房子有保障吧,不過關建有一個好重要一個問題,昰女方提出離婚,還是男方先提出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男方可以走法律,如果是男方的話女方也可以走法律,法律會幫你們找回你們應該所得多少錢的,不過你們想私了的話,那你們就好好商量吧,因為你們畢竟有倆個小孩,不為自已,也要為了倆個小孩,離婚父母覺得最平常不過了,但傷害最大的還是小孩,你們共同商量吧這就是我的看法,選擇還是你們。

  • 2 # 姚思羽

    其實吧 有兩個女兒,為什麼自己不淨身出戶?最起碼在前妻和女兒的心目中是個錚錚漢子,一個男同志帶個女孩子有諸多不便,還不如淨身出戶,賺錢,和前妻協商幾年內不付撫養費,可以隨時看孩子。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直喜歡幻想,這是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