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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行路人vs路行人

    先說下車讓人,你考駕駛證應該有遇見這類題目!禮讓第一是體現出個人的素質,第二通俗點講就是為了讓咱們少花錢,為啥呢?因為如果你撞到行人,你就要修車賠償等責任,嚴重的就是連帶法律責任!第三就是車有明顯的標誌!一車一牌,違規容易查詢尋找!而行人監控也能看清,但是尋找起來困難太大!另外就是咱們禮不禮讓是咱們素養和事故的一種態度,而行人禮不禮讓是生命的對待,也許這次沒什麼事情發生也許下次也不會發生,但是往後幾十年絕對會發生一次,而這一次就有可能是他生命的句號!所以我還是勸大家吃虧是福咱不能做行人人生畫句號的那個人

  • 2 # 1396356820l

    主要是責任,沒有一個人讓車撞死還全責,也沒有一個司機故意撞死一個人,就是這"弱者"鬧的,事故更多啦。政府視而不見。

  • 3 # 楊國文29

    還有什麼規矩,什麼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人違法,司機依法開車,前者違法引起的事故讓後者承擔責任,我看是公開挑戰法律,提出這個提議的人目的不純,應該按照主責處罰

  • 4 # 張紀偉有錢

    我作為一個汽車駕駛員,雖然行人是弱勢群體,我認為在加強交規的同時,應該加強行人的管理,提高整體國民素質,並加大行人違規的處罰力度,促進國家穩定協調發展。

  • 5 # 學海無涯178561164

    政府部門的專家說了箅,有事故了法官說了算,公正公平你我他說都不算,誰叫你買車呢!保護弱勢群體,有車族是有個車是中等群體,政府最大群體。中等無權說話,

  • 6 # 本人姓劉名兵

    你好, 在劃有斑馬線的行人道,行人不管如何透過都不存在過錯,任何車輛必須得禮讓。在劃有斑馬線的行人道,是行人擁有的路權或優先通行權。對不禮讓行人的車輛進行扣分或罰款,是進行一次教育,普法而採取的法律強制手段, 車禮讓行人的立法精神就是保護行人的安全,車輛的安全,尊重弱勢群體.重視人的生命。讓所有交通參與者共同創造一個和諧社會, 打造一個高度文明的交通環境。當然行人也存在有惡意或故意為之的去影響正常交通秩序或正常行駛的車輛, 但畢竟是在少數, 不能為了這極個別的少部分人去傷害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去損害社會公德和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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