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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富足的小綿羊

    一、識字是閱讀的基礎。孩子只要儲存了一定的漢子,才能通順地閱讀。

    二、閱讀是識字的鞏固過程。讀過閱讀孩子可以鞏固之前學過的漢字,並從中能更準確地理解它的意思、體會它的用法。而且,透過閱讀孩子還會學習新的漢字。

  • 2 # 月藝輪

    對於低年齡的孩子來說,最好是寓教於樂,讓孩子在玩兒中培養對漢字(單詞、數字等)知識的興趣,樂在學習遊戲之中。

    低年齡的孩子,一般學習意識和專注力都比較弱(專注時間短,不會集中精力太久),但非常喜歡遊戲、願意參與其中。

    對於漢字(單詞、數字等),其實孩子們不是當具體的漢字(單詞、數字等)來認、唸的。發現孩子們會認為那是圖片,會按照圖片來記憶的。

    在初次接觸漢字(單詞、數字等)的階段,最好不要急於讓孩子去寫、去練字的筆畫。

    可以用講故事,同時配以繪畫的方式,和孩子一起邊講故事,邊一筆一筆的畫出可愛的故事內容、形狀(比方說:用“1”來完成一副畫、用“人”字來畫大房子…),總之,開拓您的想象力,為孩子搭建(關於“各方面知識”的)想象的空間,從而達到快樂學習的目的。

  • 3 # 漢字寶典

    這是一個看似簡單卻又是非常重大的問題!

    本人恰好從事嬰幼兒早期識字多年的研究,並且完全突破了我們現在普遍對嬰幼兒早期識字教育的觀念和誤區,並且已有成熟的教材和解決方案!

    我不是在做廣告。否則的話我用一句話就回答了這個問題了:買我一套教材,用最多一個月的時間,讓低年級的孩子快速的的認識2000個常用漢字就完多了,就沒必要再回答這個問題了。

    首先,我們從低年齡段孩子識字少而又要閱讀這個問題產生的根源說起!

    第一,這和我們現行的課程標準和幼兒教育綱要有直接關係。先來回顧中國出臺的三部幼兒教育指導綱要說起: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綱:是1954年頒發的。上面明確寫著"不允許給孩子教識字。1996年頒發了第二部綱要,把這幾個字取掉了。第三部綱要是2001年頒發的,上面是這樣規定的:允許幼兒園利用書籍、繪畫等……培養孩子前閱讀和前書的興趣!

    從這三部綱要中關於語言部分不同的表達,我們看到了作為指導全國幼兒早期教育的主法者的認識和變化。特別是"前閱讀"和"前書寫“這個詞,本身就是一個不太語意確切的“新詞",但是也體現出了人們對如何解決“幼小銜接"認識上的提升,但又是那樣的小心。

    接下來我們再看我們的小學低年級的課標規定:小學4年,認識2000個常用漢字,需要閱讀150萬字的閱讀材料。這樣的標準設定必然產生低年級識字量不足而閱讀量又很大的問題。因為,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00個常用漢字可覆蓋一般讀物98%的生字,基本解決“攔路虎“的問題!但4年、8個學期,這也太慢長了吧。

    能不能把它縮短一些?按現有的教學標準和規定,不能!

    因為我們的孩子,特別是一入學的孩子,在認字過程中規定,"拼說讀寫用"五會同步,否則,就不認為孩子認識這個字!

    這樣的規定和安排,對於一個從來沒有接觸過文字的幼兒(小學一二年級)來講,難點是不是太過集中了?能不能把難點進行分散:比如“識字"和“書寫"分開,提前識字?閱讀和應用分開,讓孩子提前進入、達到廣泛閱讀的狀態和水平?

    由這裡想開去,我們與前面三個綱要結合起來思考,一個命題躍然而出:嬰幼兒階段能不能教識字(不包括書寫),能不能進入早期閱讀?具不具有這樣的能力?

    這是一個認識問題,也更是一個方法問題!按我們現行的識字方法肯定是不行的。我們目前的識字法是上個世紀50年代南京附小一個叫斯霞的老師發明的,統稱叫"隨文識字法"!幾乎70年了,沒有變革,再加上應試教育“五會同步“的教學評價考核體系的“綁架"及“路徑依賴",幾乎一談“嬰幼兒早期識字閱讀",反對聲一片,因為我們及我們的老師以及老師的老師都是這麼個"教法",又稱小學化教法,而我們每個人識字的過程,幾乎體驗到的都是“難",甚至是“痛苦",而這種集體形成的認識和體會是很難改變的。這種集體意識是一種社會心理和心態,習慣了!不再反思了!

    因篇幅關係,今天就寫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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