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我們小區內當初開發商建有一座兩層的小樓作為售樓部,十年前小區房屋就售賣完畢,售樓部開發商是這麼給大家說的,將來把售樓部作為小區的全體業主的活動室用,但是賣完房後被開發商一直空關著,今年突然拿出一紙合同說,該售樓部出租給外面人使用,而不是給小區業主使用,由於開發商公司倒閉他們開發商這麼做違法違規嗎?

3
回覆列表
  • 1 # 天天房知道

    規劃之內,沒有明確標明為業主公共使用的相關配套,屬於開發商,規劃之外(例如臨時搭建的售樓部)是在樓盤交付之後要拆除的,規劃與備案資訊屬於公共場所,則是屬於全體業主。怎樣知道該建築(售樓部)是否是公共使用的?

    1、《物權法》有規定的,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均屬於業主共有。還包括小區的排水系統、配電房、天然氣管道、小區出入口、路燈、溝渠、圍牆、電梯、水箱等。

    2、檢視規劃與房管局備案資訊,如果標註的是公共使用的,例如物業服務用房、公廁、棋牌室、活動房、休閒娛樂用房等,若是備案資訊是公共使用的,則是開發商違規擅自使用業主公共場所;

    反之,若該建築備案資訊是有獨立產權的,且規劃備案不是公共使用的,則是屬於開發商私有的,或者買方私有的房產。

    3、針對該問題補充描述的回答:

    (1)開發商宣傳的不一定真實,而且僅口頭宣傳業主也拿不出證據,若是能拿出證據,也就是違規、開發商面臨的也僅僅是處罰而已;

    (2)能否對外出租,取決於是否擁有該建築的產權和使用權,與開發商倒閉不倒閉關係不大,而是在於該建築(售樓部)是否具備對外出租的條件,即:產權和使用權。

  • 2 # 安平西橋

    售樓部是不是建在小區規劃的範圍內?如果是,開發商應將產權移交全體業主。如果產權屬於開發商,那就任由開發商處置。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對籃球的熱愛有多少?你最喜歡的籃球明星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