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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洲談債務

    你這是陷入以貸養貸的惡性迴圈裡面了,倒卡週轉,除了“滋養”你的債務,讓它們越滾越大以外,沒有任何益處!

    趁著事情還在可控範圍內,我勸你儘早逾期。只有逾期,你才能慢慢地結清債務。

    或許,你考慮逾期後徵信有不良記錄怎麼辦?

    你都已經還不清債務了,還顧慮徵信幹什麼?徵信重要的地方,是可以靠著它辦理車貸、房貸。但是,你現在已經債務纏身,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翻身。難不成,你還想著這幾年買房買車,增加自己每個月的還款壓力?

    如果,你的家裡人有能力幫你,你可以和他們坦白,請家人出手幫助你走出這個旋渦。

    但要是家人朋友無能為力,你除了先逾期以外,沒有其它方法。

    逾期後,信用卡可以協商個性化分期還款,把每張卡的欠款拆分成幾十期去償還,減輕還款壓力。花唄和借唄可以申請延期還款,一般是給延長1-2年。

    剩餘的網貸,等你有能力後,看看哪家給到減免,優先還哪家。

  • 2 # 努力掙錢的平凡人

    這個很正常,你肯定是以貸養貸,我欠款剛開始就是以貸養貸,後來算了一下一年下來光利益就要還六萬多,每年掙得錢都還了利息,沒辦法跟家裡人坦白,想逾期以後慢慢還,所以以貸養貸就是越還越多的原因,還是不要以卡養卡以貸養貸了,不然你根本還不清除非天上掉餡餅砸中你!

  • 3 # 交易哲學家

    看我騷操作:

    這都不算事,處理方式都是一樣的:

    不要著急,90後還年輕,日子長著;再說40萬也不是大數字;

    一點也不用害怕。

    第一步:評估自己收入,算一算每月能拿出來多少錢還貸;然後各個銀行分配一下;我建議,不要還太多,例如你一個月掙5000,你就拿2000還貸就行了,其他的錢取出來存自己父母卡里面。我的建議是你計算一下,20年左右能還完本金就行。

    第二步:主動給各家銀行打電話,告知自己的情況,告知自己收入,每月只能還多少錢;

    其實我建議你主動到你所在地的那家銀行的信貸部門說明情況,告知自己的還款計劃,因為信用卡或者其他的從手機APP上貸出來的錢,不是當地信貸部門放款的,但是他們有能力阻止銀行總部催收,這個道理我後面會講。

    不用聽銀行的多少分期,以你說的數字為準;

    第三步:每月按照你說的數字按時給銀行還款,不用去理會銀行其他的說法;一定不要斷掉。這就是我前面說的不要拿太多錢來還。主要是怕斷掉;

    萬一真的出問題,沒錢了,依然主動打電話告知銀行,能還多少,哪怕再少還,也不要斷掉。

    重點是,主動!主動!

    當然我建議你繼續存錢;如果你經濟寬裕了,也不要多還。

    如果你攢到了足夠償還的總額,注意啊,只計算本金,這時候應該已經好幾年過去了。

    這時候打電話給銀行,進行協商,爭取的結果就是,如果銀行同意只償還本金,你就告知銀行,你去和朋友借錢,一次性還清本金····

    如果銀行不同意,那你就繼續按照以前的數額進行償還·······直到本金全部償還完畢,多了一分錢都沒有。

    這時候,依然是主動告知銀行,我本金已經償還完畢,請求出具銀行結清證明;

    如果銀行不出具,那麼你就停止每月還款,等待銀行協商·····

    基本上最後的結果就是黃了····

    你這麼操作,銀行也不會起訴你,也不會讓你上徵信黑名單;

    基本操作步驟說完了,下面解釋一下其中道理:

    第一,銀行其實根本不在乎錢,別說40萬,就是400萬,4個億,對銀行來說就是一個數字,大筆一揮直接登出一點問題沒有(這個涉及到銀行的基本原理,你就理解銀行是整個經濟的會計,會計賬目上的數字跟會計自身沒關係)

    銀行在乎的是壞賬,就是你不還款後形成的一筆壞賬,正常情況下銀行會將壞賬打包賣給催收公司,或者不良貸款公司,打折出售,甚至經過幾道販子層層出售,最後銷賬;

    當你主動聯絡銀行的時候,並且每月嚴格按照數目還款的後,銀行只會將你掛起來,你這筆賬就不是壞賬了,至於你多久還清,銀行才不管。

    為什麼我讓你主動去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的貸款部門去告知情況呢,因為APP上一般都是銀行總部放款的,分支機構信貸科不管放款的,但是如果你不還錢,他們就會負責聯絡你催收,甚至起訴。但是如果你主動去告知自己還款計劃,並且執行,對他們來說,

    他們是“成功地化解金融風險,阻止一筆壞賬形成”,這對他們的工作考核是有利的;

    第二,涉及的法律問題

    其一,銀行不是放高利貸的,他不會亂來,過去放高利貸的是特別血腥,上門潑油漆斷手斷腳,為什麼猶太人在全世界不受歡迎?什麼猶太銀行家?就是因為他們就是一群放高利貸的,在二戰前的歐洲,提起猶太人,就是一群放高利貸的,弄死他們大家心情愉快····

    當然現在大陸放高利貸的也不敢亂來,基本上門催收絕跡,因為搞不好會變成“涉黑團伙”;並且現在的法院,會定義“職業放貸人”,不會受理起訴。

    第二,法院方面

    這裡要明白一個概念,法院是判理的地方,就是講理的地方,什麼叫講理?就是你應不應該還錢,認不認賬的問題,如果你一分錢不還,銀行起訴你,說你惡意拖欠,這叫講理;

    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你每月還錢,不用法院判,你認賬,並且一直在還。

    至於還多還少,怎麼還,那是你們協商的結果······你們自己協商,協商不成,繼續協商····

    所以,利息問題一點也不重要。

    你最後本金還完後,關於利息,你就咬死希望銀行降低利息數額,至於多少,看協商,所以銀行也不會為那點利息去起訴你,對於銀行來說,本金收回,這就是最大的成就···

    法院不會難為窮人,你真的沒錢,誰也沒轍是吧·····

    根據我在實際中的經驗是這樣的,加入A跟你借錢10萬,最後按照我上面說的辦法跟你折騰

    你去法院起訴,法院第一個問題:他說不還你錢了嗎?

    你的回答:他沒說不還錢····

    法院,那他按時按月按照他說的數目給你錢了嗎?

    你回答:給了···

    法院:那你起訴個錘子·····你們自己協商去····

    第三,為什麼這麼做避免徵信不良;

    徵信不良是針對的老賴,什麼叫老賴,就是不認賬,有錢不還,你按月還款,主動打招呼,你不是老賴····

    至於還得少,大部分工資給父母了,這都是個事嗎?我贍養父母還有錯了?注意你挪用你工資的錢去投資,我那是想賺更多的錢早點還賬,我有錯嗎?

    所以,重點就是,窮不是犯罪!賴賬有錢不還才是老賴,你積極按月償還,你不是老賴;

    最後我的一個生活經驗:如果你發現一件事要變糟糕,那麼你主動推倒,比被動推倒要有主動權。

    所以,你意識到自己這月還不上了,主動點,給債主們打個電話,這個操作十分關鍵。

    按照我上面的操作,你才能真正地理解:

    什麼叫“欠錢的是大爺”

    你大爺終究是你大爺;

    我是隔壁老王,精於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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