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執業企業法律顧問
-
2 # 大疆無界1
只要租房前有明確寫明該條款,一切都是合理並且合法的!
租房前房東什麼條件都可以提,租客什麼條件都可以談,談不成租客可以拍屁股走人,若簽了合同,就表示租客承認合同上所有條款!
契約精神值得尊重,簽了合同就要執行合同內條款,那怕你現在覺得不合理,也要執行,否則你就違約!
-
3 # A吳小勇
因為籤的租房合同,之前肯定會有協商好,合同保障的權益是雙方的,房東沒有提前告知你,你也能同樣索賠,不過在中國,很多時候出現問題還是雙方協商問題解決
-
4 # 合肥老李
合理。
合同到期前一定期限內,有意向續約的一方,應該主動提出續約申請。
否則房東不知道你是否續租,他是否需要提前另尋新的租客?萬一你不提前打招呼,房東以為你還要續租,結果你到期直接搬離,房東又得重新尋找租客,期間房屋空置損失誰來承擔?
因此,此項約定屬於合理約定。作為租客,也要養成計劃意識,對自己居住選擇和去留早做打算和安排。
合同法保護真實意思表示成立的契約精神,既然合同里約定了這一條,也並不違反雙方真是意思,故合同有效,有效的合同也不存在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