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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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舌尖上的大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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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浩世微塵
應該算侵佔別人財產吧,買了票,那麼在票面上的這一特定時間段和區間這個座位應該屬於我暫時的個人財產,被非法侵佔法律這方面有很多表述,再者不聽民警勸告和警告也可以以擾亂社會秩序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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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想來想去17
應該算的,購票即和承運方全是有了契約關係,等於說始發地到目的地這段時間,這個座位歸購票人使用,他人強佔,等於侵犯個人財產。
就跟前段時間有個新聞說,一個人買了兩張票,故意空一個座位,周圍有站票的旅客,沒有購票人的允許,還是不能坐,頂多受指責,浪費國家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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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言的抉擇19625
我覺得侵佔座位與侵佔房產同罪,座位是我花錢買來的使用權,房子是我花錢買來的居住權,如果外人強行住到家裡,這不算犯罪嗎?如果座位可以隨便坐,還設座號幹什麼?旅客消費了,就擁有了權益,你把錢掙了,就要保障旅客權益,天經地義。
應該是算的!因為我們買的就是火車座位票,買票的時候,票上很清楚的標註了具體座位!這個座位是我花錢買的,我擁有這個座位的使用權!而新聞上的這個男子,很明顯的是搶佔別人的座位,當事人有權利要回被他人侵佔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