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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理念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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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麥米兜兜
個人覺得這個問題要從幾個方面來看待:
一、作為外人
社會上總有一些人喜歡貓捉耗子多管閒事,沒事就愛論人短長,惹是生非。
作為外人,如果別人有難處,自己做不到幫忙的話,管好自己的嘴巴,不去起副作用霍霍別人也是功德。
二、作為父母
不排除也有不怎麼愛自己的孩子或者重男輕女的父母,但大多數還是好的。
女兒有難處了,大部分也都不會置之不管。
可能有的父母如果孩子多,怕其他人會有意見不好處理。那我只想說如果父母年輕的時候下決定多生幾個孩子,那麼如何平衡就是父母一生的功課。
如果父母早年處理得好,兄弟姐妹之間才會和諧,有事互相幫襯。
三、作為女兒
傳統來看,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現代社會,女兒跟兒子一樣都是父母的孩子。
兩邊如何算,都是權利帶著義務。
按傳統來看,潑出去了,回孃家即是客人,義務也清了不少。
按現代眼光來看,嫁出去了,責任義務還在,家就應該還是家。
兩邊怎麼算都說得過去。孃家拿自己當客人,那就當客人待,守好界限。孃家拿自己當主人待,該盡的責任和義務也得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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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風交通設施
只要有父母在家就在,女人即便是離婚了也一樣可以回去跟父母過。
父母永遠不會嫌棄自己的女兒是否離過婚,只要心裝著父母,不管何時想家了都能回。
有些哥哥嫂子就是自私自利,一見妹妹離婚了,就不讓回孃家,都是一母同胞生的,難道眼見妹妹離婚了有家卻不能回?
你問離了婚的女人,春節應不應該回孃家和父母一起過。當然可以啦,那也是你的家。如果說父母明知道自己女兒離婚了都不讓回,那還是父母?
女人離婚了,心裡或許還有一些顧慮,怕回去看哥嫂的臉色,大可不必,只要有父母在就不必看哥嫂的臉色過。要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就更不用說了,百分百春節都要回去和父母一起過,家裡才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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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祺
應該,當然應該。
現在的家庭多為獨生子女,在農村很多生了兩個女兒就做了節育手術,如今這些人都已經成家立業了。
現在生活節奏快,接觸的東西也多,許多年輕人因為激情,還沒有深入瞭解對方,匆匆忙忙結婚,導致婚後感情不和而離婚,也有的是第三者插足離婚,離婚的女人本身心靈受到創傷,內心極度痛苦,再不回到父母身邊,豈不是更孤獨,更無助。
作為離婚女人也更應該回到父母身邊,陪父母過團圓,祥和的春節,向爸媽傾訴內心之苦。也許父母的安慰是離婚女人重燃新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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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凌雲1859
現在孩子養的少;離了婚的女人,應該和父母一起過年。
過年人多熱鬧;總不能把出了嫁的女兒,拋在外不管吧!
離了婚怕啥?有合適的人,還可以再嫁,誠心過日子的女人,好嫁!
婚姻問題;吃了一次虧,再真心實意地,找個過日子的男人。成個家,踏踏實實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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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庸人L
離了婚的女人,春節應不應該和父母一起過?按理是不應該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已經是外人了。平常在家裡住還可以。過年的時候,就不行了。我們村有個女的離婚後常年住孃家。過年三十晚上到村外的蔬菜大棚裡去待到亮天才可以回來,太可憐了。我認為不應該這樣。嫁出去的女兒也是父母的骨肉,應該在一起過年。過去好的傳統習慣可以保留,壞的傳統習慣應該去掉。不過有哥嫂的還是不要在一起過春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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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頭條小美女
只要人品正三觀正,可以回家跟自己的父母一起過春節。但不要是那種人品敗壞,作風敗壞的人。在婚姻裡面做出格的事,這樣的人無論走到哪裡都是不受歡迎的。只要人品好,在父母的眼裡依然是他們的掌上明珠。多回去看看自己的父母。天底下沒有父母不思念自己的兒女的。離了婚了也要善待自己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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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正直正義
離婚的女人為什麼不能在自己的父母家過年?什麼年代了!還這麼迷信!女人離了婚回到父母身邊是理所應當的事。有可能在農村或山區還有點封建迷信的說法,在城市裡我沒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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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生若只如初見君
不知道別人是怎麼過?
反正我和我爸媽天天住一塊,我爸媽看見我高興,我看到他們也安心!
我老爸會因為我喜歡吃魚,基本天天都有魚!沒菜就去菜場買菜,我想吃他都會買,他不買,我就自己買了和他們一塊吃!
我媽會把各種好吃的留給我,還把我當小孩子寵愛著!
我出門到哪裡,都會看看有什麼好吃的,給他們買回去嚐嚐!他們嘗過的,覺得好吃的,就多買點。他們沒吃過的,就買回去嚐嚐看!他們不太愛買水果吃,我基本家裡水果不斷,每每都要催促他們吃呀吃呀!
女兒更是被他們寶貝的不行!偶爾老爸也要開玩笑,等我們老了走不動了,你啊會孝順我們啊?!
過年一家人其樂融融!有時候買了半成品的年夜飯,有時候飯店,有時候自己做!
這是我最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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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在不老的老王
一是要依據當地的風俗傳統,有的地方有講究,有的地方無所謂。
二是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而定,有的女人雖然離了婚,但是和公婆的關係比較好,仍然在一起居住,和平時沒什麼區別,就無須考慮在哪過年的問題。
三是要看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又有自己的家,就在自己的家和孩子一起過。如果沒有孩子,又沒有自己的安身之處,那就只有回孃家和父母一起過了,只要父母在,那就是自己的家。和父母過個團圓年,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別人無權干涉。
總之,離了婚的女人選擇在哪過年,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而定。說句實在話,如今在哪過年都無所謂,只要過的高興,過的自由,過的隨心,在哪兒過都可以。現在是開放的社會,沒有那麼多的講究,也就沒有必要過多的糾結這個問題,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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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了婚的女人,春節有條件優秀的可以與父母親過春節呀,是你的優秀作品正能的支援你啦!但是按照農村的傳統觀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行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了,有自已的享受生活方式,如果家庭的父母親另外住宿舍,另外獨立生活方式就可以直接聯絡吧!共同過春節吧,家中有弟弟結婚了,離婚的女人最好選擇初二,初四,初六的行為探望的節日。支援新社會有新社會的行為了。應該改變自己的觀念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