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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歲月靜好9911919311227

    首先,你得看公司出了什麼問題,才能來談是否可以甩鍋的可能性。如果,公司是賬務上出現較大漏洞,無法解釋,儘管你極力掩藏,也無法避過,那我想在稅務局已經掌握你的辦事資訊的時候,你無論如何也甩不去這個鍋。

    其次,如果公司是避稅過了頭,還有買賣發票,那對不起,你要承擔的責任,可能就不只是罰款了,還有可能是跟四四方方的天空作伴了。

    最後,我覺得做會計,不是想著公司出了問題,如何甩鍋,而是從一開始就要堅定原則,現實艱難,卻也有符合你想要的。勉勵如今在會計路上奔跑的我們,都各自加油吧。

  • 2 # 財經小刀

    論如何甩鍋,這個問題是所有財務人員重中之重。原則要這樣做,可是領導非要那樣做。可憐巴巴工資要揹負巨大的風險 。

    不扯淡了,來談談如何的優雅的甩鍋吧。

    首先,跨部門,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凡是留下證據,及時分清責任,免得以後出事跟你扯皮扯不清。(我個人做法,跨權越規則,你找相應的人,資訊上留下文字,檔案上用郵箱。要我幫你處理後事,一樣留文字,檔案走郵箱)。

    其次,同部門,相互之間幫幫忙,但是一定要跟他說一句,依照你目前告訴我的資訊,我是這樣的理解。務必讓他理解到你處理的方法。

    然後,也是沒辦法拒絕的,領導強壓,這種只能遵命去做,若出事,出大事(涉及稅務稽查,公安機關單獨詢問)。復原事實,不要強撐。通常不會對你進行嚴重判罰。

    最後,重點。會計人員幾個位置必須注意。1、財務負責人。沒有實際操作、指揮權不做。2、辦稅員。不在崗位不做。3、涉及認證不過發票,堅決不當賬務處理去操作。4、3流齊全。即現金(含存款與票據)流、物流流(出入庫單據、物流單)、發票流(發票都能透過認證)

    至於,有答主提出的買賣發票。你不是實際操作人,這倒好解釋。認證透過的,票據給到你財務人員,經營流也有,你不做,才真的是犯法。三流齊全合規合法,會計人員不做賬,這才是隱瞞。至於真的是買賣發票,那也是操作人員、物流簽單人員、業務經理及法人的責任。跟你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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