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無味人生末先知

    用法律保護一切,是能夠追回的,法律透過銀行資訊查詢證實,如果金額大還會受到法辦,但要看情節,如果家庭收入來自如男方,或者來自如女方,這是兩個慨念。

  • 2 # 倒海蛟龍

    謝邀。問女方離婚前轉移了家庭財產,男子還可以分得到嗎?首先,要確立的被轉移的財產是否女子婚前財產,男方婚前財產,還是婚後共問財產?如屬女方婚前財產,轉不轉移都屬於女方擁有;如屬於男方婚前財產,女方離婚前轉移了,男方透過法律途徑可追回本該自己的財產;如屬於婚後共有財產,離婚時男方照樣可以法律途徑,分得自己擁有的那部分財產,確保合法政益。如男方不便於查清楚女方財產去向,可聘請律師透過合法手段查清楚。

  • 3 # 老蔣閒言

    從問題就可以看出,人在談戀愛的時候,寧可無私的付出,也不願意負了對方。一旦感情發生變化,不是主動想辦法去解決矛盾,而是轉移共同財產,為分手做準備,從無私到自私,是一瞬間發生的。

    女方轉移財產的目的,也就是為了在精神上的損失用物質來補償,離婚前隱秘的轉移共同財產,這更是說不清,道不明的問題。只有兩個人明白的事情,一方死不承認,又不知道被轉移財產的去向,很難取證,法院也奈何不了。

    這就是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由於沒有第三方作證,要想弄清可有可無的共同財產,難就難在這裡。在一方故意混淆是非面前,另一方苦於拿不出證據,口說無憑,法院會認定,這是一部分值得懷疑,或者是虛擬的共同財產,駁回上訴。

    除非知道被轉移財產的去向,還有充分的證據鏈證明,這些財產都是共同擁有的。走法律程式起訴離婚,法院能認可財產的實際存在,就會主持公道,男方是可以要會應屬於男方那一部分財產的。

  • 4 # 李固雨

    婚姻法規定,如果一方隱匿或惡意轉移財產,轉移財產方應該不得或少得財產,也就是說,如果你能掌握確切的證據,這恰恰是讓對方淨身出戶的理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宇宙中的暗物質為什麼難以被觀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