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途聞

    不應該算。

    送出去的東西卻要收回來,得多厚的皮才可以說出口,而且你這是送又不是借。借出去的東西,當然是可以要回來,送出去的就沒必要回來了。這是做人基本原則,做事要懂禮數。

    人要大度,寬容。

    小氣,小心眼不可取。

  • 2 # 繹如

    提出這個問題你就輸了。

    在問這個問題之前,你心裡猶豫了很久了吧?想向對方討回禮物的念頭虐了你很久了吧?

    HoHo!!

    玩遊戲玩到向對方送禮物,當時的心情應該是愉快的吧,送東西也是心甘情願的,對吧?

    後來為什麼不送甚至是想討回已經送出的禮物呢?

    這中間一定有原因,導致你倆不好了,但你不能否認曾經的好吧,否則之前你幹嘛送禮物給人家呀,對吧?

    送出去的禮物,潑出去的水,想去收回來就有點小孩子過家家的感覺了,鬧著玩呢?

    當然了,如果你送的禮物忒貴重,比如說房子啊、鋪子啊、車子啊這一類的,我指的不是網路遊戲中的虛擬貨,大家懂的。如果是這些硬貨,你可以酌情考慮,挽回點經濟損失。

    如果只是普通的禮物,那還是歇會兒吧。

    現在這社會,男女互贈禮物都是尋常,也沒見分手就討要的。

    都是舊物了,要回來幹嘛?

  • 3 # 娜的另一邊

    無論哪種情緣,只要在過程中是真心相愛,沒有摻加雜念,那麼分手後就不必去算賬,無論是經濟賬還是感情賬,留住彼此的美好在記憶中,偶爾懷念起來也是笑的。

  • 4 # 發芽的蘑菇

    不應該算賬。現在是現在,不應該牽扯過去。都說讓它隨風而去,把快樂的留在記憶。如果你非要算賬,那你的印象都會被破壞了,你將被扣上一個,“吝嗇鬼”的名稱。當他日對方提起前任,可能就是氣不打一處來,噼裡啪啦控訴你的小氣行為,可能你長得很帥,但是這時從對方的口中得出你是醜陋的。

    我就是一個當事人,當初我跟我的前任拍拖,他送我一部新手機,翻蓋的手機索尼。2009年翻蓋的手機都很流行,粉紅色的外表,足以可以虜獲少女心。

    我當時一直推持,我並不想收下。雖然剛出社會可是我自己也有手機了。他說他撿到的,執意要送給我,不得已我收下了,我的舊手機給了他用,他說他舊的壞了。

    後來要分手了,他和我見面,是因為他要我還他手機,我已經心生不爽,送出去了的東西,他竟然要收回。我說好,那你把我的手機也還給我,他說我的手機他被偷了!憑什麼他要我還他的手機,那我的手機他卻搞丟了。我氣憤到了極點。我控制住自己的情緒,還是還他手機了,剛回到宿舍,他給我發信息說,充電器,你還沒還我呢?我氣憤的焰火到達了極限,我黑著臉,再一次跟他見面,是還充電器。

    多年以後我結婚生子,但是對於前任,最深刻的就是這件事了,沒有之一,是唯一。他在我的心裡,沒有什麼美好可言,都打破了,擁有過得美好。

    當初你們是情侶,為了表達愛意,為了共同享受精神上的娛樂,你把禮物贈與她,代表著特殊的涵義,因為初心美麗。

    後來,你們不是情侶了,你要收回你物質上的付出,這樣有失風度,我們應該做一個大度,寬容,慈善之人。懂得保留愛,留給對方的東西,不止是東西,那是你的尊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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