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清楚個人勞務合同再分包是不合法的,實際很多工地都是這麼做的,那麼怎麼做不但合法且可以迴避風險呢,專業勞務分包和個人勞務合同分包有什麼聯絡和區別呢,一說你就明白了!
勞務合同中分包物件主體不同
專業分包是以某個分部分項工程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核算,計取工程款,主要表現形式為包工包料。
勞務分包是以完成分部分項工程提供的勞務服務核算,計取的是人工費,主要表現形式包工不包料,俗稱“清包”。
勞務合同中分包涉及當事人不同
專業分包的發包人只能是總承包人,涉及三方當事人。
三方當事人:甲方(發包人),乙方(總承包人)、專業分包,所以專業分包的發包人只能是總承包人(乙方)。
勞務分包的發包人可以是總承包人,也可以是專業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當事人。
四方當事人:甲方(發包人),乙方(總承包人),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所以勞務分包的合作方,可以是乙方或是專業分包。
勞務合同的合法性特點
1、分部分項工程的分包工程,必須在施工合同中與發包人有約定,且必須經總髮包人同意,這個主要是發生安全事故的約定。
勞務分包則無需總髮包人同意,勞務合同的服務物件主要是總承包或是專業分包。
2、專業分承包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將勞務作業以勞務服務的形式分包,譬如木工班組,鋼筋班組,模板班組。
勞務承包人就是各個班組的老闆,所以不能將勞務作業再次分包。
所以專業承包與總承包人就專業工程只對總髮包人承擔,勞務承包僅就勞務作業對勞務發包人負責。
根據《解釋》第七條“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援”,該主張不能得以支援。
綜上所述,個人勞務合同在施工承包合同裡,相當於各個班組的老闆,所以是不能再分包的。
首先要清楚個人勞務合同再分包是不合法的,實際很多工地都是這麼做的,那麼怎麼做不但合法且可以迴避風險呢,專業勞務分包和個人勞務合同分包有什麼聯絡和區別呢,一說你就明白了!
勞務合同中分包物件主體不同
專業分包是以某個分部分項工程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核算,計取工程款,主要表現形式為包工包料。
勞務分包是以完成分部分項工程提供的勞務服務核算,計取的是人工費,主要表現形式包工不包料,俗稱“清包”。
勞務合同中分包涉及當事人不同
專業分包的發包人只能是總承包人,涉及三方當事人。
三方當事人:甲方(發包人),乙方(總承包人)、專業分包,所以專業分包的發包人只能是總承包人(乙方)。
勞務分包的發包人可以是總承包人,也可以是專業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當事人。
四方當事人:甲方(發包人),乙方(總承包人),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所以勞務分包的合作方,可以是乙方或是專業分包。
勞務合同的合法性特點
1、分部分項工程的分包工程,必須在施工合同中與發包人有約定,且必須經總髮包人同意,這個主要是發生安全事故的約定。
勞務分包則無需總髮包人同意,勞務合同的服務物件主要是總承包或是專業分包。
2、專業分承包不能再次分包,但可以將勞務作業以勞務服務的形式分包,譬如木工班組,鋼筋班組,模板班組。
勞務承包人就是各個班組的老闆,所以不能將勞務作業再次分包。
所以專業承包與總承包人就專業工程只對總髮包人承擔,勞務承包僅就勞務作業對勞務發包人負責。
根據《解釋》第七條“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援”,該主張不能得以支援。
綜上所述,個人勞務合同在施工承包合同裡,相當於各個班組的老闆,所以是不能再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