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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獨史書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是中國傳統的婚姻觀念

    但在舊社會的廣府地區,有這樣一批女性

    她們彼此互相扶持,立志終身不嫁

    因此也帶來了許多特別的婚姻習俗

    由於她們會盤起自己的長髮

    被稱為“自梳女”

    自梳

    自梳是一種特殊的婚姻習俗

    也是自梳女名字的由來

    按照風俗,女子出嫁時須由母親束髻

    然而自梳女立志不嫁

    於是便有了自梳這種習俗

    自梳儀式通常在“姑婆屋”內舉行

    姑婆屋即自梳女聚居的屋子

    當事者預先購備新衣、鞋襪

    妝鏡、頭繩及香、燭、餚

    以黃皮葉煮水沐浴,設供拜觀音

    立誓永不婚嫁

    然後由年長的自梳女為其束髻

    更換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行禮

    經濟寬裕的,還須擺酒宴客

    履行儀式後,該女子即為“梳起”

    正式成為自梳女,終生不得反悔

    自梳女平日可繼續居住母家

    採桑繅絲,自食其力

    閒時常到“姑婆屋”與眾姐妹聚會

    在生活上互相扶持,親如家人

    年老或病危時,必須移居“姑婆屋”

    絕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

    “不落家”是自梳女的一種假婚習俗

    是用來對抗婚約的折衷辦法

    過門行婚禮但拒絕同丈夫寢處

    三朝回門後即長居母家不返

    故稱“不落家”

    雖然在夫家住至三日,

    “回門”後就不再返回夫家了。

    但不落家婦女,在夫家仍是主婦名分。

    夫家如有紅白喜喪之事時,

    還要派人回去以示關照。

    若是翁姑或丈夫過世,

    必須親自回去“上服”盡孝執喪。

    “不落家”初為自梳女的婚姻習俗

    後來逐漸被更多女子效仿

    多為迫於父母之命

    既不能“梳起”又無法逃出家門的女子

    這是她們試圖掌控自身命運

    唯一的救命稻草

    買門口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孃家

    年老只能移居“姑婆屋”

    死後只能抬到村外

    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弔祭掃墓

    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買門口”

    “買門口”是一種封建的婚姻習俗

    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義上的妻子

    以便將來可以老死夫家

    自梳女要付給婆家一筆錢來“買門口”

    “買門口”有兩種形式

    分為“墓白清”和“當屍首”

    “墓白清”又稱嫁神主牌

    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

    不論是童子或是成年

    只要死者家長同意

    自梳女就可出錢買作那一家當媳婦

    以後,必須經常在經濟上貢納給婆家

    翁姑死時,要前往執喪

    “當屍首”即當男子死而未葬時

    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

    要披麻戴孝,守靈送葬

    以後,如翁姑稍有不滿

    可趕出家門不在再認作媳婦

    自梳女是舊社會的產物

    在如今婚姻自由的社會中

    早已不復存在

    但其留下的文化習俗

    仍能讓我們看到當年那些敢於追求自由的女性

    身上散發出的奪目光芒

  • 2 # 勝25579986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是中國傳統的婚姻觀念

    但在舊社會的廣府地區,有這樣一批女性

    她們彼此互相扶持,立志終身不嫁

    因此也帶來了許多特別的婚姻習俗

    由於她們會盤起自己的長髮

    被稱為“自梳女”

    自梳

    自梳是一種特殊的婚姻習俗

    也是自梳女名字的由來

    按照風俗,女子出嫁時須由母親束髻

    然而自梳女立志不嫁

    於是便有了自梳這種習俗

    自梳儀式通常在“姑婆屋”內舉行

    姑婆屋即自梳女聚居的屋子

    當事者預先購備新衣、鞋襪

    妝鏡、頭繩及香、燭、餚

    以黃皮葉煮水沐浴,設供拜觀音

    立誓永不婚嫁

    然後由年長的自梳女為其束髻

    更換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行禮

    經濟寬裕的,還須擺酒宴客

    履行儀式後,該女子即為“梳起”

    正式成為自梳女,終生不得反悔

    自梳女平日可繼續居住母家

    採桑繅絲,自食其力

    閒時常到“姑婆屋”與眾姐妹聚會

    在生活上互相扶持,親如家人

    年老或病危時,必須移居“姑婆屋”

    絕不能在母家去世

    不落家

    “不落家”是自梳女的一種假婚習俗

    是用來對抗婚約的折衷辦法

    過門行婚禮但拒絕同丈夫寢處

    三朝回門後即長居母家不返

    故稱“不落家”

    雖然在夫家住至三日,

    “回門”後就不再返回夫家了。

    但不落家婦女,在夫家仍是主婦名分。

    夫家如有紅白喜喪之事時,

    還要派人回去以示關照。

    若是翁姑或丈夫過世,

    必須親自回去“上服”盡孝執喪。

    “不落家”初為自梳女的婚姻習俗

    後來逐漸被更多女子效仿

    多為迫於父母之命

    既不能“梳起”又無法逃出家門的女子

    這是她們試圖掌控自身命運

    唯一的救命稻草

    買門口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孃家

    年老只能移居“姑婆屋”

    死後只能抬到村外

    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弔祭掃墓

    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買門口”

    “買門口”是一種封建的婚姻習俗

    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義上的妻子

    以便將來可以老死夫家

    自梳女要付給婆家一筆錢來“買門口”

    “買門口”有兩種形式

    分為“墓白清”和“當屍首”

    “墓白清”又稱嫁神主牌

    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

    不論是童子或是成年

    只要死者家長同意

    自梳女就可出錢買作那一家當媳婦

    以後,必須經常在經濟上貢納給婆家

    翁姑死時,要前往執喪

    “當屍首”即當男子死而未葬時

    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

    要披麻戴孝,守靈送葬

    以後,如翁姑稍有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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