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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旺998

    1、擔保人的繼承人有,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

    2、如果是一般擔保,那麼需要債權人向法院對債務人申請強制執行無法實現債權後,可以向擔保人或其繼承人追償。

    3、如果是連帶擔保,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或繼承人追償。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是什麼擔保,那麼就是連帶擔保

  • 2 # 陳律12

    首先你要明確一點,擔保人的作用是在債務人實在無力償還借款的時候,代為“還款”的那個人。一般來說,你借給別人一筆錢,必然得約定利息,既然有利息往來,對於債務人也算是熟人了,所以你完全可以直接起訴債務人。只要你有債務人當初出具的借據和轉款憑證就可以了。如果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沒有過,你想讓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的話,你必須清楚擔保人是否留下了財產,其兒女配偶是否依法繼承了擔保人的合法財產,如果死者留有財產,並且妻子兒女已經繼承,那麼,可以將擔保人的配偶兒女列為共同被告。當然,如果債務人本人就有房產車輛一類價值較大的財產,就無須將擔保人列為被告了。但是我們的生活中,作為擔保人一般都是比債務人“經濟條件”好的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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