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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認真的登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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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貿阿橋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違反勞動合同,你主動辭職的話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你在一個工廠幹了10年,時間算是比較久了,如果你主動辭職,或許公司會認為你比較有價值而提出給你提高一下待遇來挽留你。你要是留下,就加薪,如果執意要走,公司是不會給你任何補償,也沒有義務給你補償。
但是根絕當地政府的一些政策,你可以去領一點失業金,僅此而已。
你的問題其實是講的兩件事,我分別回答下。
首先,如果你離職是自己主動請辭的,那麼一般情況下是沒有補償的。這與在職時長沒有關係。
此處有極少數特殊情況,比如,雖然是你提出辭職,但單位有不妥做法在先,迫使你無法繼續正常工作,這種情況是有補償先例的。只不過,由於需要舉證等原因,實踐中操作比較困難。
其次,養老保險是自己交的,單位給報銷。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規的,但如果單位已足額報銷了你的社保費用(不僅僅是養老保險),那麼追究單位責任對你個人並無實際意義。如果存在少繳、漏繳社保費用的話,可以要求單位予以補繳。如單位不同意這一要求,再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最後給你個建議,所有的要求,儘量先跟單位溝通,解決不了再尋求法律途徑。
以上,供你參考。